离婚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丹妮子

丹妮子

离婚案件立案需要的材料有:


1、民事起诉状;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


3、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


5、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单方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单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一篇: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要花很多钱离婚后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下一篇:遗嘱和继承法谁优先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杭州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