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
法律主观:
1、民政局。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 离婚 且已签署 离婚协议书 ,携带 身份证 、户口本及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女男各一份,民政留一份)到你们当初领取结婚证的 婚姻登记 处办理 离婚登记 手续;
2、法院 诉讼 。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你只有这条路了,可写好诉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的复印件,带上1000元 诉讼费 (用不了带回来),涉及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收费300元,超过20万元按比例收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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