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请了12天假老板不同意也不批?

日出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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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私营企业老板,主要考虑自己的生意,可能是人手少,你一走就没有合适的人来顶替。这种情况也不宜和老板闹僵,一旦闹僵你也在这里呆不下去。所以我建议你找个时间好好和老板说说,也可以主动把婚期缩短点儿,看老板怎么说?如果你不想要这份工作,也可以辞职,结婚后再找工作,你自己权衡一下利弊。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也不能随便说。

快乐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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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仔细看:


一、民法典婚假公司不批怎么办


1、当公司不批婚假时,首先应与公司人事行政慎猜或领导进行协商,指出员工依法享有婚假。


2、公司不放婚假,属于劳动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婚假待遇规定


1、按法定结友衫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三、结婚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询问;


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好孝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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