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诉需要什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徐健容

徐健容

一、离婚申诉需要什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 结婚证 或者已构成 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 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 法规 定办理 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 结婚 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 应到哪个 法院起诉离婚 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 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 离婚诉讼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⑴、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⑵、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⑶、被告在 劳动教养 的; ⑷、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 立案 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 起诉状 ,离婚诉状的格式和范本可参考本站文章“ 离婚起诉书 格式与范本”。 离婚 诉讼费用 :根据国务院《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 ,财产总 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诉讼费 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经上诉仍维持原判,可否重新起诉离婚? 男方被监禁,女方应到何地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要起诉离婚,应当向哪个法院提出? 分居 8个月能不能单方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提供的 证据 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 证人 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 法院判决书 、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 抚养 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 债权债务 等证明。如单位证明、 工资 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 债务 数量,债务 债权人 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 租赁合同 、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 精神损害赔偿 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 同居 /实施 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有些人查看了一些婚姻 法律知识 或者阅读了一些书籍,就自认为自己足可出庭应对,不必聘请 律师 。这其实是危险的尝试,以自己的权利作赌注。实际上,专业知识 和 诉讼 技巧决非一朝一夕所能掌握,一个你不注意的细节可能就是案件的关键,而诉讼程序、举证技术和决窍、询问应答技巧、随机应变能力等也非专业人士所能把 握。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 委托律师 代理 。 那么,应委托什么样的律师呢?我的建议是: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资深的婚姻法专业律师将会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 当然,如果事实清楚,对离婚、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及 抚养费 等各方面都没有争议的话,也可以不必委托律师代理。 法院 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 一审 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 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 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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