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花千骨。 发布日期:2023-07-06 10:44:35 浏览:666
符合提取的条件,就可以带相关的资料到上海的公积金办事中心办理提取。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张珍 发表于 2023-07-06 11:22:57
你好,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在职职工(单位)以工资为基数并按比例交纳的住房公共积累基金。具有强制性、福利性、保障性、互助性的性质。交纳的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其他任何人无权动用。
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补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房租等。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最低标准国家有规定,为个人收入的8%,12%当然有的单位按15%,还有20%的。
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符合提取的条件,就可以带相关的资料到上海的公积金办事中心办理提取。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上海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
1、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二)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三)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费。
2、并且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为:
1、申请人到银行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3、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
4、银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怎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吗
青春如约而至 发表于 2023-07-06 13:10:13
爱的任性 发表于 2023-07-06 13:12:56
萍子 发表于 2023-07-06 13:13:08
微微一笑很倾城 发表于 2023-07-06 13:13:54
幻影 发表于 2023-07-06 13:30:34
byyu 发表于 2023-07-06 11:01:50
远甯 发表于 2023-07-06 11:02:06
芳 发表于 2023-07-06 11:02:16
党参 发表于 2023-07-06 11:02:23
随风、 发表于 2023-07-06 11: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