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za。 发布日期:2024-03-02 00:40:02 浏览:531
婚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不算。婚姻法第十八条有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但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香港婚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先上法条给你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下列房产可视为夫妻共同房产,按夫妻共同房产处理: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经过8年的,可视为夫妻共同房产。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对婚前一方所有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的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你父亲和继母结婚尚不足8年,该房产不作为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不分割。
婚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不属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经营劳动所得的财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财产 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长期共同生活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婚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不算。婚姻法第十八条有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但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小田° 发表于 2024-03-02 01:00:18
法律主观:
婚前财产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约定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采用书面形式的约定,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Peter 琴 发表于 2024-03-02 01:00:18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那么,结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原因分析: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3)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该规定未以结婚多久来判定婚前财产可以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2.《民法典》也明确了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如果婚姻双方约定了结婚多久后婚前财产可以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只适用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依据民法典,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不管你结婚多久,婚前个人财产都不可能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婚内约定财产归属协议有效的条件:
1.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
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4.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有效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water 发表于 2024-03-02 01:00:18
法律分析:不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24-03-02 01:00:18
婚前财产结婚后不算是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hap 发表于 2024-03-02 01:00:19
一、婚前财产结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前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或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材料是什么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婚前财产结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前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或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材料是什么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婚前财产结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前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或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材料是什么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小陆香香 发表于 2024-03-02 01:00:19
婚前财产不会在婚后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依旧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βнΖ℡ 发表于 2024-03-02 01:00:19
婚前财产结婚后不算是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安静的等待 发表于 2024-03-02 01:00:19
婚前财产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因为大家可能有个印象,以前的老婚姻法规定说房产这一类的大件,那么经过婚姻关系持续满八年的时候,那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其他的重要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些都属于老黄历了。当前的婚姻法规定是什么,婚前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说你婚前有这东西,即便结婚N多年离婚的时候仍然是你个人的,对方无权要求分配。但是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上有几个问题可能涉及到婚姻财产的问题,婚姻法对一方婚前财产,婚后经营所得,那么这一部分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举例说明,你婚前有一套房产过后增值了,原来是200万离婚的时候变成500万,那么这个房产不应增值变化,而由对方分割增值部分,整个房产还是您个人的,如果这个房产婚后你给卖掉了,卖的钱比如说200万,原来是房子但婚内卖的时候变成500万,这500万仍然都是你个人财产。那么还有一种情况,这个房子您在婚前就开始出租或后这么多年也在经营,那么这个租金它属于你投入的精力、时间去维护它、管理它,租金属于公共财产。所以每一个财产形态不一样它的结果也不同,还有一些比如说存款,存款如果是婚前就一直在账户上没动,那么离婚的时候有利息,本金利息都是你个人的。但如果说婚前财产,婚后进进出出账户上乱,分不清婚前婚后的,那么这个时候就可能涉及到共同财产一起分割的风险。所以财产形态不同,大家要掌握他具体的婚后收益部分不同,严格区分出婚前婚后所得部分,这样能真正维护到你的实际财产权益。
参悟 发表于 2024-03-02 01:00:21
不会被认定为你父亲与你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杨弼麟 发表于 2024-03-02 01:01:09
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本座记性不好 发表于 2024-03-02 01:01:09
一般属 你父亲的个人财产
胡乐言 发表于 2024-03-02 01:01:09
先上法条给你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下列房产可视为夫妻共同房产,按夫妻共同房产处理: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经过8年的,可视为夫妻共同房产。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对婚前一方所有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的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你父亲和继母结婚尚不足8年,该房产不作为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不分割。
[耶] 发表于 2024-03-02 01:01:09
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特征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如果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法院应尊重其选择,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归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应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别是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生产资料的比重占的比较大的情况。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5、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件时,应当做好调解工作。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上得到合理的解决。如果当事人有争执,法院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配的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结婚后未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后两种情况以离婚为前提条件。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jacky) 发表于 2024-03-02 01:01:09
午夜了,竟然问这问题,看来用心。。。。。嘿嘿。。。。。。。
法律嘛,你想。。。。。。
但是老古语说,你这个人都是他的了,孩子都跟他姓了,有你什么?好好过你的日子吧
付之一笑 发表于 2024-03-02 01:01:41
亲,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前谁买的就是谁的
初心 发表于 2024-03-02 01:01:41
婚后共同,离婚若他不愿给还是他的,只是讲事实,没有咒离婚的意思
44℃ 发表于 2024-03-02 01:01:41
法律主观: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转移。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情形,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想让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跟结婚时间的长短没有关系。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得到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收入在没有约定婚后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即使是结婚才一天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爽爽 发表于 2024-03-02 01:02:05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由于目前内地保险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导致越来越多高性价比的产品的涌现
我们经常喜欢到香港淘东西,孩子的奶粉、新上市的电子设备等,当然也有人只为一份保单相信大家一定听说过香港保险,但是不清楚香港保险和内地保险的区别。由于篇幅太长,我将原文放上来
那么,香港保险有哪些特点呢,首先说说优点,主要在两个方面:
①部分高发重疾的疾病定义更为宽松,代理人也更为专业;
②重疾险的保额能上浮,香港保险可以通过红利收益来增加保额;
但是,香港保险与内地保险相比,有这些劣势。
比如健康告知,香港保险是无限告知,无限告知对于健康体客户、对保险不太懂的客户来说,是比较不利的。还有理赔时效,大量案例在香港理赔用了3-6个月的时间才出理赔结果,而国内条款是规定要在30天内保险公司一定一套给出理赔结果。另外,因为大多数投保人都是在内地就医理赔,这必然会对保险公司的查勘造成时间上影响,因此会影响理赔的时效。
如果家庭年收入不高,且不懂保险的朋友,还是建议买内地保险,优选保障型的保险,我将内地热销排名前十的保险产品都给整理出来了
以上就是我对"大陆人买香港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部回答,望采纳!
水晶 发表于 2024-03-02 01:02:05
你可能对夫妻共同财产有错误的理解,结婚后购买的所有东西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王璇 发表于 2024-03-02 01:02:05
这是你的个人才财产
海苔女(原味) 发表于 2024-03-02 01:02:05
【法律分析】:婚前房屋婚后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房产婚后增值属于自然增值,应为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
段来发18787410718 发表于 2024-03-02 01:02:21
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 ,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 结婚 后到一方死亡或者 离婚 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丶单纯de丨Team 发表于 2024-03-02 01:02:35
法律主观:
不属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经营劳动所得的财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财产 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长期共同生活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王静 发表于 2024-03-02 01:02:35
法律分析:属于拥有者本人,这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小骑手 发表于 2024-03-02 01:02:35
1、婚前财产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相守一生 发表于 2024-03-02 01:02:35
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Wall-E 发表于 2024-03-02 01:02:35
法律分析:不属于。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小骑手 发表于 2024-03-02 01: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