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分

提问人:阳光总在风雨后。     发布日期:2024-03-08 09:36:02     浏览:521

其他回答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三种: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所有但经过双方共同劳动增值部分的财产、各自所有的财产。
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应当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分割。
对于一方所有但经过双方共同劳动增值部分的财产,夫妻双方同样应当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分割。
对于各自所有的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在离婚时怎么分财产

拿着登记结婚时候的资料,在香港去任意律师楼,找律师就可以办理了。

根据中国的《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你姐姐如在香港起诉离婚就适用香港的法律,如在中国内地起诉离婚就适用中国的法律。

无论是在香港还是在中国内地起诉离婚,我都建议最好是请律师,
一是因为请了律师您自己就省了好多事,好多事就由律师去办就行了;
二是打官司是一个专业性、技巧性很强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能胜任的。但是,并不能说请了律师官司就一定赢,律师是不能打包票的。请您务必记住:打包票的律师不仅违反律师执业纪律,而且一定不是个好律师!

在香港怎么办理离婚?

香港协议离婚的,大约需要三个月。香港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请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意见,那法官会宣布暂准离婚令,按正常程序在暂准离婚令颁发后,要等3个月才颁发绝对离婚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香港办理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您好

在香港怎么办理离婚?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判决如何分割。法院判决的原则为: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香港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在离婚时怎么分财产

香港婚姻法条文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离婚时,原则上是各人财产归各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对有争议的财产分割部分作出均分的判决。无论如何调整,原则上都是偏向于保护女方的方向。

花     发表于 2024-03-08 09:56:19

一、确定夫妻双方名下财产的净值

确定双方名下的财产以及婚姻关系期间积累的资产及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包括任何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继承、受赠等情况获得的财产。对于存在争议的财产或者债务,法庭会根据各自提供的证据做出分割决定。法院开始审理时,双方需要提供详细的财务讯息给法庭。

二、确定双方以及子女在离婚后对财务的需求

1、法庭在确认双方离婚后的财务需求时,会做出相应宽松的考虑;

2、在确认好一方的财务需求时,会以维持离婚后生活如婚前生活水平为目标。

3、在确认好一方的财务需求时,需要另一方的经济负担,如:抚养、教育子女的费用。

如果通过第一步所确定财产净值不足够满足双方在婚后的财务需求,那么法庭会根据双方的财务需求将以上夫妻财产分割给双方。但如果夫妻财产在满足双方财务需求的情况还有剩余,那就按接下来的第三步走。

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双方的财务需求可以满足,并且还有剩余的话,需要下列原则来分配。

原则上,双方对两人名下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其中,如果是一方为婚姻作出的牺牲、对婚姻家庭的贡献的财产,这类财产不记入平均分割的行列,并且需要阐述此等偏离考虑因素和理由。

2、如果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有资产和单独接受的遗产、赠予等,可以不被列在平均分的范畴,仍归自己所有;如果结婚时间较长,并且没有被单独区分开,那么就要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一些家庭的唯一房产是一方婚前所有,那么,该房产仍要被视为婚姻资产进行分割。

3、婚姻维系时间。如果二人夫妻关系维系时间很短的话,那么,夫妻的共同资产就不能适用平均分的原则;相反,夫妻关系维系较长的夫妻才使用平均分原则。

综上所述,关于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处理的问题,其基本原则和大陆其他地方较为类似,首先是确定夫妻财产中无争议和有异议的部分,对有异议的进行分割,其次根据双方的需求和负担分割共同财产,之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照家庭贡献、经济条件和婚姻时长等因素综合考量后予以分割。

叶小彤     发表于 2024-03-08 09:56:19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飞机飞     发表于 2024-03-08 09:56:32

分居是香港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理由。

财产分配的形式。

关于财产分配的形式,主要有财产转让 (transfer of property)、授产安排(settlement of property) 或出售财产 (sale of property)。

所谓“授产安排”,是指判令其中一方可以享有财产上的一些特定权益。举例说,丈夫把物业转让至太太的名下,授产的目的是把楼宇给太太和子女共同居住,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岁,随后楼宇会被卖掉,而丈夫太太双方平分或按比例分配卖出楼宇的得益。这种授产安排亦称为Mesher Order。

香港分居离婚财产分割不同于大
陆,财产分割需要提前制定分割公证书才能放心的离婚,而在法律里已经有了明确的财产分配原则。香港分居离婚财产分割适用于香港人民,在大陆并不适用,所以不要把大陆婚姻法中的部分内容与之混淆。

爱你无悔     发表于 2024-03-08 09:57:22

香港婚姻法条文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离婚时,原则上是各人财产归各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对有争议的财产分割部分作出均分的判决。无论如何调整,原则上都是偏向于保护女方的方向。

水中月     发表于 2024-03-08 09:57:22


一,离婚时,香港法律离婚财产分割首先考虑双方如果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香港人与内地人离婚如何办理?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到相关法院起诉。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开群百货13411332453     发表于 2024-03-08 09:57:22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判决如何分割。法院判决的原则为: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学不乖     发表于 2024-03-08 09:57:22

香港是法制社会

离婚时会根据财产的情况

和男女双方的情况进行分割。

糖炒板栗     发表于 2024-03-08 09:57:22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审判实践中,如在案证据能够证明涉案财产系在当事人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了分割。同时,对于隐瞒财产的分割比例问题,需要法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综合认定,对于隐匿财产的一方依法应少分,但对于另一方以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要求涉案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也不应支持。

A 瑞雅     发表于 2024-03-08 09:57:22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只要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对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隐匿财产的第2日起计算。

如果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进行的并被发现的,则可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行为人采取少分或不分的原则,而且人民法院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可以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柏菊     发表于 2024-03-08 09:57:22

香港婚姻法条文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离婚时,原则上是各人财产归各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对有争议的财产分割部分作出均分的判决。无论如何调整,原则上都是偏向于保护女方的方向。

天空     发表于 2024-03-08 09:57:22

香港离婚财产的分割是一般双方在婚内有约定的就可以按约定来进行处理,如果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就会归个人所有,而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就会按均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从而保障到各自的合法权益。


一、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香港法律离婚财产分割首先考虑双方如果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准备材料因离婚方式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提交的材料应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


5、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7、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二)、起诉离婚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只要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不管是内地还是香港的人,只要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就必须要按平均的方式来进行处
一,但如果遇到有特殊的情形也是不均等的,能协商的就会由双方处理,而不能协商的就可以起诉解决。

MoMo     发表于 2024-03-08 09:57:41

香港分居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好人     发表于 2024-03-08 09:58:05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