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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在异地办理 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 办理结婚证 的程序的规定: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 复婚 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 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异地办理结婚证所需的材料及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但在现实的办 理过程中,由于 结婚 当事人身处不同地,到底去哪一方办理,办理时还需特别注意什么,这就需要咨询专业的婚姻 律师 ,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出谋划策,为 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