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要准备什么材料

远中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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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领证材料需要如下:


1.男女双方身份证.


2.男女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


3.男女双方家庭的户口本。


4.男女双方户口本复印件。


5.准备好这些基本资料之后,就可以去婚姻登记处,领取窗口号码,然后领取结婚证明的表格。


6.最后就是在办理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资料,然后签名按手印就可以领取到结婚证。

七月

七月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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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一定要把原件带上,必要时可以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2、三张二寸的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结婚证照的背景可为红色、也可是蓝色,尺寸为53mm*35mm(宽*高)。


3、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如果没有户口本需提供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户籍证明。

领证的条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方需满22周岁,而女方则需满20周岁。


(2)本人无配偶,不能重婚,需满足一夫一妻制。


(3)男女双方不属于近亲结婚,也就是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男女双方不能出现医学上认定的不能结婚的疾病,例如性病、严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严重遗传性疾病等。


(5)遵循自愿原则,男女双方皆是自愿结为夫妻的,不存在使用非法手段强迫对方结婚的行为。

领证的程序是什么?


(1)结婚申请。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当事人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签字。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


(5)发放证书。对于符合结婚登记的新人,准予登记,并且发放结婚证书;对于不符合婚姻登记的新人,不予发放证书,并且告知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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