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糖炒板栗。 发布日期:2023-06-10 11:24:19 浏览:159
王磊℡¹⁵¹³⁵⁴³⁶⁷⁷⁰ 发表于 2023-06-10 13:54:39
刑事案件请律师的作用 惠州专业刑事律师
除专业人士外的一般人对法律对律师的认知往往是片面的肤浅的,对于请律师的作用在各取所需的执法环境下可能会认为请律师作用不大,究其原因,一是当前执法环境因素的影响,二是不了解法律,期望值过高.其实,律师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律师是绝对不利的.律师的作用是什么,在一刑事案中,律师的作用是
为生命而辩,为自由而辩
具体而言,刑事案件侦查阶段中律师的作用有: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7、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请律师要负担一定的律师费用,这要根据个人及亲属的经济能力来决定,但是,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作用不可忽视,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越早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帮助,越能最大的程度的及时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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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请律师的作用 惠州专业刑事律师
除专业人士外的一般人对法律对律师的认知往往是片面的肤浅的,对于请律师的作用在各取所需的执法环境下可能会认为请律师作用不大,究其原因,一是当前执法环境因素的影响,二是不了解法律,期望值过高.其实,律师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律师是绝对不利的.律师的作用是什么,在一刑事案中,律师的作用是
为生命而辩,为自由而辩
审判阶段律师的作用:
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这个阶段叫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2、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教授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4、认真研究案情,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就重大疑难聘请国内著名的刑事专家提供权威意见支持辩护观点;必要时,可以请有影响的媒体监督、呼吁,以保证公正的审判;
5、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理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
6、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7、领取一审判决书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与否的合理建议;
8、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上诉。
当然请律师要负担一定的律师费用,这要根据个人及亲属的经济能力来决定,但是,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越早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帮助,越能最大的程度的及时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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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惠州市城区国有土地权属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转让行为,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土地登记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惠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及登记是指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分割转让(同宗分割)或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同楼分割)而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及登记。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实行许可证制度,按分割后的宗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单元(套、室)分别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以下简称《转让许可证》)。
第四条《转让许可证》既是准予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凭证,又是购房者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凭证,也是被分割宗地原《国 有土地使用证》的附件。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出售房产之前,《转让许可证》所登记的分割转让面积之和等于被分割宗地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所登记的面积;房产部分售出后,开发建设单位对被分割宗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是该宗地现存《转让许可证》所登记的分割面积之和,其所持有该宗地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所登记的 土地面积随之核减。
第五条房产出售前,《转让许可证》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持有,售出后由该房产购买者持有。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及登记的程序:(一)申请。土地使用者需分割转让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下 列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3.宗地分割转让方案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分割方案;4.土地投资开发有关资料或房屋所有权证。
(二)调查。市国土资源局对土地使用者提供的本条第一项分割转让方案进行地籍调查,并核定各分割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三)审核、批准。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申请资料和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颁发《转让许可证》。
(四)土地变更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后,受让方应持《转让许可证》、购房合同等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七条对商品房屋的转让涉及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按如下程序办理:(一)申请。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 位须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的用地验收,并同时申办《转让许可证》。申请时须提交下列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 用证》及缴交地价款凭据;3.竣工房屋的用途、面积和分割转让方案及各分割单元的面积;4.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合格证》。
(二)调查。市国土资源局实地对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并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宗地权属调查、测量,确定分摊系数和每套住宅或每个分割单元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三)审核、批准。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申请资料和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向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颁发《转让许可证》。
(四)土地变更登记。商品房售出后,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双方须在《转让许可证》(变更登记申请书)有关栏目上确认签章。购房者凭《转让许可证》(变更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等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八条若干房产权利人共用同一宗土地的,其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方法为:土地分摊面积=(宗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某套室建筑面积
第九条成片住宅区内公寓式住宅用地的宗地分割方法为:按幢设宗。原则上按一幢住宅楼用地分割为一宗地,包括底层是商场上面是住宅的楼房用地。对于裙楼为商场上面几幢住宅连为一体的楼房用地也按一宗地处理。
住宅楼公共设施、附属设施用地,如道路、公共绿地等,不划入宗地,为小区所有业主共有。
第十条成片住宅区内公寓式住宅用地的宗地分割定界:按幢设宗住宅楼,以楼房主体外墙为界。
第十一条成片住宅区用地内的车库用地,如属独立的公共车库用地、单独车库均单独设宗,并按实际情况以车库外墙或墙中为界;如属某一幢住宅楼使用,则与该住宅楼并作一宗地处理。
地下车库用地,如属独立的公共车库用地、单独车库均单独设宗,并按实际情况以车库外墙墙面或墙中为界;如属某一幢住宅楼单独连为一体的,则与该住宅楼并作一宗地处理,按实际情况以车库外墙墙面或墙中为界。
成片住宅区用地内的独立花园或绿地,如出售给某一业主的,应单独设宗,并以花园或绿地的围栏为界。
第十二条对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及登记的,凡属本办法颁布实施以前发生土地使用 权转让的,可按上述规定直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凡属本办法颁布实施以后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除政府另有规定外,须先补办出让手续,再办理分割转让及登记手续。
对原开发建设单位已经撤销、注销,无开发者可查的,可凭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等权属来源材料,直接确认购房者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房地产购买者应当在房产登记发证后15日内,持《转让许可证》、购房合同等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变更登记手续,逾期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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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霞 发表于 2023-06-10 13:49:40
Miss Huang ^_^ 发表于 2023-06-10 13:50:04
浅雪酥柒诺 发表于 2023-06-10 13:50:07
依旧...微笑 发表于 2023-06-10 13:50:49
夏&之星 发表于 2023-06-10 13:50:59
微微一笑很倾城 发表于 2023-06-10 13:57:28
参悟 发表于 2023-06-10 14:00:38
枫筱风จุ๊บㄋ 发表于 2023-06-10 14:04:36
冉颜红 发表于 2023-06-10 11:41:12
water 发表于 2023-06-10 11: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