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姓能改到女方家来吗男方要是不同意怎么办啊,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啊

心软有错吗?

心软有错吗?

男方不同意的话,在派出所都改不了的。不给抚养费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HYQ是清

HYQ是清

孩子判给谁就可以和谁姓,不给抚养费就起诉

兰

法院起诉

不要问我

不要问我

需要生父母双方同意变更才能申请变更子女姓名。男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判决或裁定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十二条 年满18周岁的公民原则上不予变更现用姓名。公民变更姓氏的需提交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第九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准予变更、更正姓名:

(一)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二)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三)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且其生(养)父母双方协商同意更改的;

(四)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或有辱人格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七)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与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八)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

(九)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除外);

(二)学校或单位(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

(三)父母亲单位或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18周岁以上除外);

(四)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第九十四条 除变更妇女去掉夫姓和称氏改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名后,原姓名应作为曾用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

第九十五条 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变更姓名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第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上一篇:离婚后孩子父亲不履行抚养义务,母亲有哪些维权方式?

下一篇:可以告父母争夺弟妹抚养权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吉安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