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力偿还债务,与债权人结婚后又迅速离婚,债务能一笔勾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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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意周转需要,女子借他人五万余元,眼看债务无力偿还,女子竟与该男子“闪婚”,一个月后又“闪离”,究竟是“真爱”还是“骗婚”,双方各执一词,诉至法院,法院该如何判决?与债权人结婚后,债务是否能一笔勾销?

基本案情婚后的家庭琐事,令刘莉和丈夫的感情日渐平淡,也让刘莉对婚姻不再抱有希望,每天在自己经营的童装店里消磨时间。2019年初,刘莉在店里偶遇到了陈西,这个比自己大了12岁的男性散发出的成熟魅力让刘莉眼前一亮,陈西也被刘莉的清纯美貌深深吸引,双方交往便日渐频繁。

2019年3月,刘莉的童装店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欠了一堆外债。无奈之下,刘莉便找到了陈西,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陈西也没有多犹豫,直接转给刘莉1万元。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刘莉又多次向陈西借款累计5万余元,并在5月中旬出具欠条一张,载明刘莉向陈西借款51000元。

随着刘莉与陈西间关系的日益升温,刘莉看丈夫更是越来越不顺眼,她向丈夫提出了离婚,并于6月中旬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接下来日子里,刘莉同陈西相聊甚欢,感情也更近一步。7月中旬,陈西通过微信转账再次给刘莉四次共计44500元,均被刘莉用于偿还个人借款。陈西的大方让刘莉倍感欣喜,也让其打起了小算盘。

原来,刘莉一直以经营童装店为生,因受到网络经济影响,生意愈加不好,之前拖欠的外债好不容易用陈西的借款还上了,但自己欠陈西的借款又不知如何偿还。陈西收入稳定,对自己非常爱慕,花钱也很大方,不如“以身相许”,也让自己的日后生活有所保障。

经多次商议,刘莉与陈西于7月底办理了结婚登记,此后一个月间,陈西多次通过微信陆续转账给刘莉共计34500元。七夕节这天,陈西为表心意,在未实际收到欠款的情况下,便将之前51000元的欠条还给了刘莉。

本以为婚后的生活会更加圆满,而婚后仅仅一个多月,刘莉即与陈西分居并以死相逼要求离婚,后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

法院判决:判决准予刘莉与陈西离婚,刘莉返还陈西欠款、不当得利共计
9.55万元。

法院判决依据争议焦点:
1、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陈西婚前、婚后给付刘莉的款项性质及是否应予以返还?

法院认为,关于争议焦点
一,感情是维系夫妻关系的重要因素,对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经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刘莉和陈西在结婚登记前就有债务纠纷,且刘莉在与前夫离婚后一个月就与陈西仓促登记结婚,婚后仅共同生活一个多月即分居并提出离婚。

在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刘莉陈述“总是逼我和你以正常夫妻相处的方式去相处”的表示可以看出,刘莉并没有与陈西建立夫妻感情的意愿。庭审中,陈西亦表示同意离婚,故双方夫妻感情已经达到破裂的程度,对于刘莉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关于争议焦点
二,从查明的事实看,陈西给付刘莉的款项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婚前出具欠条的
5.1万元,
二是婚前陈西主动转账的
4.45万元,
三是婚后转账的
3.45万元。 其中,出具欠条的
5.1万元,原为陈西、刘莉之间的民间借贷,在双方登记结婚后,陈西将欠条返还刘莉。

陈西以结婚为目的与刘莉进行交往,基于对刘莉的信任及缔造美好家庭的目的,在双方登记结婚后自愿将刘莉的欠条返还,该行为不符合根据风俗习惯为缔结婚姻而给予彩礼的性质,而应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其所附条件应为双方结婚且以正常夫妻的关系共同生活。

而婚后仅仅一个多月,刘莉即与陈西分居并以死相逼要求离婚,后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刘莉本人在庭审中亦表示“与陈西登记结婚,是因为陈西说和他登记结婚,欠他的钱就不用还了,本身没有感情,是被迫和他结婚”。

双方的婚姻状况显然不符合一般人理解的正常婚姻的状态。故陈西免除刘莉债务作出赠与的条件显然不成就,赠与的目的无法实现。该款虽为借贷法律关系,但为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应在本案中一并予以处理。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陈西要求刘莉偿还该笔欠款,予以支持。

陈西婚前向刘莉转账的
4.45万元属于陈西婚前个人财产,且刘莉在庭审中自认将该款用于偿还其个人婚前所欠的债务。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法律并无有关夫妻一方因结婚可从另一方获得利益的法律规定,在无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夫妻一方从另一方获得利益并不当然地具有合法依据,刘莉亦未举证证明双方有关于清偿刘莉婚前债务的约定,因此刘莉用陈西婚前财产清偿婚前债务的
4.4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现陈西要求返还,应予以支持。

写在最后
1、感情是婚姻的基础,结婚需要双方有携手共度余生的真实情感。本案中,刘莉用婚姻作为免除债务、代偿欠款的手段,有违善良风俗和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被法律所禁止,亦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刘莉婚前向陈西借款,两人已经形成债务关系,这笔欠款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消除。陈西和刘莉在婚后仍然是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平等个体,婚姻关系不会使他们丧失独立民事主体的地位。

由于二人的债务关系是婚前形成的,是两个独立民事主体之间形成的合法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不会因为结婚而消除。

未成年

未成年

债务不能一笔勾销,除非是对方想要把这个债务一笔勾销,否则你还是会继续欠债。

CHINA PING AN周圣勋

CHINA PING AN周圣勋

债务是不能一笔勾销的,因为这些债务是两个人结婚之前就有的债务,所以这些债务依然会存在着。

走在凉风中

走在凉风中

其实是不能够一笔勾销的,因为自己的债务还是存在。

双儿哥哥

双儿哥哥

不可以的,因为这样的行为属于骗婚,对方可以起诉自己,自己还会受到一些其他的惩罚。

齊朮赱ิ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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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不可以一笔勾销,因为结婚的时间太短,这不仅会有闪婚的嫌疑,同时也存在骗婚的可能性。


一、利用婚姻作为免除债务代偿欠款的手段违背诚信原则。


1、已经施行的《民法典》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是我国法律关于婚姻自由原则的规定。”海南先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雯表示,所谓的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婚姻自由不代表在婚姻问题上可以随心所欲,而是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婚姻问题。


2、婚姻关系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不仅应当遵守《民法典》分则中关于婚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典》总则中关于民事行为基本原则的法律规定,即任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而上述案例中,借款人与债权人在并无感情基础的情况下,利用婚姻作为免除债务代偿欠款的手段,显然违背了民事行为的诚信原则和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二、债务不能一笔勾销。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借款人在双方结婚前向债权人借款,双方已经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且借款人将借来的钱全部用于偿还自己的其他婚前个人债务,因此这笔欠款也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并不会因为结婚而消除。所以,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债务免除的情况下,该债权仍然属于债权人的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双方之间在婚前形成的合法借贷关系仍受法律保护,在双方离婚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返还。

拓展资料:

虽然婚姻自由,但婚姻是双方建立在一定感情基础上,为了今后更好的共同生活而建立的法律关系,因此对婚姻问题一定要慎重,不能过于随意。特别是在双方交往中存在金钱往来的,更要格外慎重,不能因为感情而失去理智和判断力。作为款项出借方,要注意保存好能够证明出借款项时间、金额、用途等方面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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