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财产怎么转移

Feeling Good

Feeling Good

夫妻共同存款数额的认定问题,即是否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存款的问题。近千作为种类物,转移方式多样,时效性高,在认定上存在更多的困难,故关于上述问题的处理,张律师认为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1、夫妻共同存款数额的认定。原则上以查明的现有存款数额为依据,对于结婚前巳经存在的一方存款,也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金钱属于种类物,在夫妻 婚姻存续期间 金钱的进出无法明确显示是否为婚前的个人存款,而且金钱的属性决定了其具有可替代性和混同性,因此原则上应该以夫妻现有查明的存款为认定数额,在一方指明一方存在恶意转移存款的情况下,结合下列因素予以权衡。
2.转移存款的目的。在此需要查明,第
一,该笔款项的实际用途;第
二,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第
三,是否经过双方协商。如果一方将存款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原则上认定为合理消费;如果该用途用于个人购买非必要生活物品,且具有消费挥霍性,或者购买奢侈品、投资物品,也未经对方同意,则可能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存款。
3.转移存款的时间。如果双方巳经分居,则一方的消费不是用于生活必需支出,或者该支出无法说明消费目的,则应该认定为恶意转移;如果转移存款的时间发生在双方离婚争议期间,尤其是 诉讼过程中 ,这样的消费往往具有挥霍性或者转移性质。而本案中正是原告在 起诉离婚期间 ,故意将大笔资金购买了黄金,故可以认定为非法转移夫妻共同存款。

上一篇:感情不和如何快速离婚

下一篇:离婚孩子归女方财产怎么分配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姜堰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