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anky(建川)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民法典损害赔偿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三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蓝若棂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期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为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只要婚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下一篇:一般什么样的男人不想结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