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何分割房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假如你们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婚后共同去还款的话。房子属于买房的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如何处理不动产,如果两个人达不成协议的话,人民法院会将贷款判给房子的房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一方,剩余贷款也属于他的共同债务,对于婚后还款的那部分会补偿给另一方折价款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假如你们是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具体分割的方式,可以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人民法院在分割时,会考虑房屋出资来源、贷款偿还情况、有无过错、房屋居住情况等因素,综合予以判决。

此外还会有婚前赠与房子、婚后赠与等其他的情况,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您需要去结合自己的情况综合判断,情况复杂的话,您可以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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