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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AA欢欢
(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离婚时房产是认定为出资方子女拥有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
出现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为是出资方父母将房产赠与夫妻二人的,这时房产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该套房产应该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
(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子。
父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应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应该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来制定。
(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房子。
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买的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话,那么该套房产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