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美清
合法婚姻解除由当事人向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来实现的,无效婚姻解除由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 、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 宣告婚姻无效 来实现。离婚与婚姻无效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但离婚诉讼与无效婚姻诉讼有本质区别。
1、从产生原因来看,离婚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由于“夫妻感情确确已破裂”。无效婚姻产生原因在于违反结婚的实质要件,在婚姻成立时,违法行为已作为既成事实发生。
2、从行为性质来看,离婚所要解除的是合法婚姻,而无效婚姻所要解除的是违法婚姻。
3、从行为效力和时效来看,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生前法律行为。而无效婚姻 被宣告无效 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宣告无效申请,既可以发生在婚姻关系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一方或双方 当事人死亡 之后。
4、从请求权人来看,离婚只能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而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5、从处理程序来看,离婚案件应当调解,当事人可以撤诉, 不服一审判决 可以上诉。而无效婚姻案件不适用调解,当事人不准撤诉,实行一审终审。
6、从裁判文书要求上看, 离婚案件中 ,如判决离婚的,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要一并处理,并在同一法律文书上裁判。无效婚姻中,宣告婚姻无效时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要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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