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写在父母名下,但是没领结婚证,父亲去世后 那一半财产怎么继承?

唯@你

唯@你

没领结婚证,由于是时代或政策不完兽的原,导致很多六七岁一辈的人没有结婚证,但他们有结婚事实,也就是事实婚姻,比如膝下有儿有女有子孙后代,比如在一起共同生活,经济共同支付三五十年了,这都是目τ承认的婚姻组合了,国家民政部门也是认可的,你想去办证他们也支持,你不想去办证,他们也不会勉强。致于你父亲去世了,他们的房产还是作为公共同财产,继承方面也是按我国婚姻法与继承有关条例执行。你母亲去继承你父亲那,份街道或镇里开证明,公证一下即可。

周杰

周杰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在父亲去世后,父亲的那一半房产正常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感召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话,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其他法定情形的,会按照实际情况,根据生活条件、劳动能力、扶养能力、扶养条件以及是否尽到扶养义务而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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