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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国,是不算的;在国外的一些国家算的
2、生育权双方都享有,但女方也有单独处分的权利,其堕胎行为没有侵犯男方的生育权;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徐佳佳
1、女方孕期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擅自打掉孩子;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幻影
【1】在《婚姻法》条文中,
规定了妻子没有征得丈夫同意,
打掉孩子,妻子不是违法行为。
【2】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
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
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
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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