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丈夫打妻子触犯法律吗?

灵魂清零 肮脏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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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任何阶段都不能通过暴力解决问题,无论妻子是否有怀孕都不能使用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对于家庭暴力我们应该坚决反抗,以零容忍的态度来看待,如果遇到要报警处理。因此导致双方感情不和而离婚的,可以同时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健康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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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违法。

不管被任何人打都是违法的,这样的情况,如果产生一定的侵害,是完全可以报警的,孕期对孕妇起码的尊重是伦理道德的底线,可以报警,保护自己和胎儿。

不管怀不怀孕,被老公打,他都是属于犯法的行为,这是属于家暴的,也属于家庭矛盾,如果你去起诉他,他就是属于犯法的,你现在怀孕的时候受到家暴,根据法律规定,女性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起诉的。

所以我们怀孕的妇女不要害怕,如果有家暴的行为或者伤害你的行为我们可以去告他,我们的身边一直有法律我们不要担心害怕。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打桩人

打桩人

你好,这位朋友,怀孕期丈夫打妻子是触犯法律的,他属于家暴,要是这样的情况,你应该考虑考虑,是不是应该给他生孩子?

雨点儿

雨点儿

无论怀不怀孕打人都是触犯法律的,犯了故意伤害罪,更何况还是自己的妻子,还是一个怀孕的妻子!

金茹

金茹

在任何时候丈夫打妻子,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更何况是在妻子怀孕期间,这样做,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木木夕

木木夕

当然是触犯法律了。

毕竟不认识是否怀孕,还是是否是夫妻关系。但凡已经触及到伤害他人的人身,只要是要这种行为,就铁定的是触犯了法律。

这时候其实就是要看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是怎么认定这一系列的行为的定性标准了。

何玉娟

何玉娟

不要说是怀孕期间,就是平时,丈夫打妻子也是犯法的,如果构成轻伤,还要判刑。

小梅

小梅

如果妻子在怀孕期间,丈夫殴打妻子的话,这就是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还造成了对他人的人身伤害。

Y顶你GUO肺

Y顶你GUO肺

我觉得这应该是触犯了法律,就算不是怀孕期,丈夫打妻子也是家暴的行为,这个都可以量刑的,可以去医院做一个鉴定,然后把这些证据留下来

盛民

盛民

你好,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实施家庭暴力都是不可取的,孕期是女性非常脆弱的时候,作为丈夫更应该耐心负责。家暴在道德上本身是说不过去的,情节严重的,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当存在家暴行为且对人身安全有现实的威胁时,建议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裁定禁止继续实施家庭暴力。鉴于你的情况,男方存在法律规定的家暴、虐待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5种情形,分别是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但如果双方均有过错情形的,就都不能请求了。离婚时,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90条 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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