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茜

法律分析:离婚不是必须到登记地办理,一般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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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是一定要回当地办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通过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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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途径。其中,协议离婚只能在夫妻双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起诉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能在异地办理。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起诉方可以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也就是说,如果被起诉方的经常居住地和其户口所在地相同的,起诉方也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进行起诉,而不能异地起诉。另外,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消失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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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民事诉讼原则上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住所地并不是经常居住地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起诉离婚是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故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例外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对不在境内、下落不明等情况的人提起离婚则以原告住所地、常居地为准。

 b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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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离婚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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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一般必须到户口所在地,但仅限于协议离婚。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不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的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其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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