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
那个时候女性的独立性差,对女性解放还不够,所以很多婚姻都是将就。
高丰
民国时期女性的婚姻不是自由的,大多数是媒术之言,父母之命,这就属于包办婚婚,女孩子根本没有自由恋爱的权力,民国时期女性的地位比较低,没有自主权,只有一小部分进步女性靠自己的能力实现了自主婚烟
党参
在民国时期,在旧的思想观念统治下,男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就由父母包办婚姻,如果两家同意了,才能结婚,男女双方根本就不见面的,也就没有谈恋爱的机会。
所以结婚以后,先结婚后谈恋爱,这时才发现夫妻两个人,脾气性格不合,在那个时候,公婆在家是一言堂,说了算的,女人是没有话语权的,只能忍气吞声,这种情况,女人是不能提离婚的,男人如果不爱老婆了,要把女人休了,女人的日子是非常不好过的,也只能将就着过日子了。
谢谢邀请,佛系,2021年11月30号
丁致友
民国时期 有些女人的婚姻为什么将就 因为在民国这个年代里 女人还没有完全的被解放封建观念 意识还是非常严重的 所以那个时候的女人对婚姻上自主权力也很小 所以他们能将就 也只有将就了
大虎
因为那个时候的人,还是有点封建思想的,觉得已经嫁了,就算是不合适也要将就的过下去,还有就是为了小孩,现在的人思想比较开放,一不合适就离婚,所以导致现在的离婚率很高,那个时候比较单纯
杨桂玲
辛亥革命拉开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序幕,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加速,但近代化内在动因不足,传统伦理顽强抵抗,这种背景下的婚姻法制近代化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婚姻法制的近代化,概言之可析为三条路径:法律文本的确立与演进;司法机关对于婚姻案件的判解;社会民众对婚姻法制变迁的接纳、适应和运用。这是本文介绍女性婚姻解除权的三条线索。 辛亥革命加速了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自然经济进一步解体,人开始从家庭和土地中解放出来,职业女性增加,女权运动兴起。清末修律开启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进程,男女平等原则、个人本位逐渐成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在社会近代化和法律近代化的大背景下,女性法律地位上升,女性在婚姻中的权利不断拓展。 本文介绍了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离婚制度、妾制中女性婚姻解除权利的变化。在个人本位和家族本位的斗争中,女性的意志开始成为婚约构成的必备要件,女性在婚约中的权利不断拓展,开始具备婚约解除权,取代“父母”、“媒妁”成为婚约制度中的主角;民国时期,男性专权主义的传统离婚制度开始向平权离婚主义过渡,女性离婚理由得以拓展,女性在“不堪同居之虐待”、“重婚”、“通奸”、“恶意离弃”等情形中的离婚权利发生了明显变化,慰藉金和别居制度的设立,为女性离婚权的实现提供了保障;随着女性法律地位的提升。
极致
那时候的女人比较传统,一般都是包办婚姻 ,只要父母在,女人就不能反抗 老一辈儿就思想也是在将就,长此以往 民国时期的女人,也就按着上一辈的脚步走
至善若水
因为那个时期的女性社会地位是很低的,并且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女人在会议室里头,虽然是受害者,但很多人依然选择将就。
修行
过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先婚后爱。一般都是门当户对的。婚姻中,男女双方基本对等,老公不怎么疼爱自己,自己还有一群儿女要照料,日子要过的,比较充实。
过去女的经济来源几乎没有,没有那么经济独立,不会轻易离婚的,对农村来说,女的离婚了,自己下地种地吗,风险太高了。并且离婚孩子不可能跟着女方的。过去真是养儿防老的,没有退休工资,只能是孩子养老,哪能说不要孩子就不要孩子了
女儿一旦离婚就是回娘家,还要哥嫂住在一起,自己就是外人了,让人瞧不起,没有话语权。
现在一说婆婆不好离婚的大有人在。过去是没人敢顶撞婆母,多年媳妇熬成婆。哪有现在的媳妇,婆婆不给看孩子,婆婆不给买房,婆婆没有伺候我,没有这些,只有婆婆要求儿媳妇的份儿。
萌熊熊
民国的女性封建约束减小,走向社会,女性的权利也有所增加,不过这只是小部分。还有很大一部分女性和以前一样
民国时期中国婚姻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大城市,开始讲究男女平等、女性在婚姻中的主动权开始加大,从结婚仪式看,许多婚礼融入了西方元素,西式婚礼开始在大城市流行。我所知道的就只有这些
民国时期思想比较开放,人们的封建思想逐渐得到解放,我认为民国时期婚姻的最大变化就是妇女可以提出离婚。若是婚姻中出现问题,妇女有权力维护自身的权力。不用再忍气吞声情感问题本来就是错综复杂的,特别是爱情!和那个时代相比,她们对于爱情的观念与现在我们当代的爱情观念大为不同!那个年代的思想活跃,特别是有知识的青年,思想是最为活跃的!能够找到与自己爱好相同的,相爱是正常的,特别是女的!情感更为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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