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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婚姻存续期间对方不尽抚养义务,不给孩子抚养费,这样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