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晚风

晚风

如果没有同居 彩礼应当返还

老马

老马

您双方如果是从领证之后就完全没有住在一起共同生活,或是基本就不在一起生活的。男方这边确实的可以要求多少拿回一点彩礼的。

因为本来彩礼的给予,就是为了能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嘛,从法律角度来说,结了婚之后不一起生活,这个婚姻是存在问题的,所以如果男方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的话,法院是会予以支持的。但返还的比例的话,是要看结婚的时间有多久。

如果您双方结婚的时间不长的话,法官这边是有理由判定应该多还的。如果是已经结婚多年或是已经有孩子了,法官这边会是酌情让少还的。

平行时空

平行时空

一、如何判断彩礼?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涉及的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案件,应当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不能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二、可诉请返还彩礼的当事人范围如何把握?

由于实践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

对于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以男女双方为原、被告的彩礼返还诉讼或在涉及彩礼返还的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原告不是实际给付人或自己不是实际接受人的抗辩,由于彩礼给付实际就是以男女双方为利益对象或代表,因此人民法院对此抗辩可不予采信。

三、彩礼给付后,男女双方仅是形成同居关系,为此,给付彩礼的父母或亲属依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一)项的规定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能否支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实践中男女双方可能基于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仅形成同居关系,但是法院释明相应法律规定后,男女双方基于感情尚可能愿意补办登记,若人民法院简单的判决返还彩礼反而有失公平,或容易引发矛盾,因此在审理上述情形的彩礼返还案件时,人民法院应根据个案实际清况,必要时可以向同居的男女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在其不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判决返还。

四、应当返还的彩礼范围如何把握?

虽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卓越,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实践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化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因此,法院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相应法条)

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上一篇:婚姻彩礼退还新规定一览

下一篇:离婚后彩礼怎么办?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昆明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