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自由的婚姻正常吗?

JIU。

JIU。

首先老翁表态: 对开放式婚姻坚决反对!我还觉得在人们喜爱的头条平台回答这个问题,实在令人可气可悲!难道开放式婚姻是社会的进步?难道随意的性生活是人类发展的里程碑?难道婚姻不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此宣布作废?如果婚姻也搞开放式,那世间是人类所在还是动物世界?人们是崇尚社会文明的群体还是没有伦理道德的另类?婚姻开放本来就是道德沦丧,竟然还有人为其大肆鼓吹;劝君勿忘这是中国,一个五千年文明的古国;而不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社会。如果真的搞什么婚姻开放式,其结果必定毁了家庭,乱了伦理,亵渎了法律,最终危害了社会。因此,大是大非面前,我们要紧急呼吁: 给人们多点正能量吧!我们不要污染社会的垃圾和污秽;不要把人们引向岐途和邪道,更不能把人们往阴沟、火坑里推;让社会的风气、人们的心灵更如纯洁,不要忘了我们身处文明社会、法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为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必须把肮脏的东西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约定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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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自由的婚姻,并不是婚姻中的常态。从道德角度看,性自由的婚姻不符合婚姻中的忠诚原则;从安全角度看,性自由的婚姻容易引发某些疾病的传播;从法律角度看,性自由的婚姻并不是法律支持的婚姻范畴。

cult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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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

因为性开放思想和侧重于婚姻的文化不同,它直观上是一种推动人性堕落的力量,细观西方文化,性开放思想造成了西方产生了大量“精神鸦片”,不言自明,西方的暴力思维是否与此有关或未可知。

“很黄很暴力”是一种低俗、退步的文化现象,不论是在人类社会生活还是在独身生活中,基于这种文化基础产生的价值观,本身就是堕落的价值观、促人堕落的价值观。

༺ༀ༂ 生在红旗下 ༂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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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的。在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结婚了就意味着你要对也对方负责任的。你的性生活的对象也就固定为对方了。在没有结婚的时候可以讲究性自由,可以自由的选择性生活的对象。结婚了以后就不能再自由的选择性生活的对象了。如果在婚后双方的性生活对象仍然是可以自由的选择的那种话,那么就是道德败坏的一种了。

寒谭秋月心如洗

寒谭秋月心如洗

开放式婚姻也是一种婚姻形式,虽然说不上正常,但也不能说不正常,只要双方都能接受,能够维持婚姻的形式,都能履行婚姻的责任和义务,不影响到其他人,别人也不应该说长道短

A0gg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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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自由的婚姻是不正常的,因为正常的婚姻是不会任由性自由的,性在婚姻中是非常关键的,是不能够自由的

婷娉马

婷娉马

1931年,34岁徐志摩飞机失事去世,28岁的陆小曼顿时没了经济来源。1年后,胡适给她写了一封信:答应我3个条件,我养你!

胡适曾说:“陆小曼是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的确,如果以“家世”“才华”“容貌”给一个女子评分,陆小曼几乎可以拿满分,连林徽因都逊色于她。

简单概括陆小曼的家世,就是官二代+富二代。

陆小曼出生于1903年,父亲是国民财政部司长,母亲是名门之后,而她,是家中独女。

当然,在没有计划生育的年代,陆小曼是独女这件事,并非父母主动选择,而是他们一共生了8个子女,却只有陆小曼活了下来。

有权,有钱,唯独只有1个女儿,可以想到,陆小曼的父母是如何宠爱她。

自小,陆小曼就是按照顶级名媛的标准培养起来的。外语、舞蹈、绘画,几乎都是老师上门进行一对一教导,而且请的都是当时最好的老师。

16岁的陆小曼,明眸皓齿,一口流利的英语,端庄大气的礼仪,多才多艺,一时之间名满上海。

在结婚以前,她接待过外宾,跟着顾维钧一起,参加外交部的各种活动,小小年纪出席舞会也毫不逊色于旁人。

按照陆小曼父母的想法,女儿的人生,就应该嫁给一个富裕的官员,然后当一个养尊处优的贵太太。

陆家父母为她选择的丈夫,是年轻军官王赓,同样是名门之后,年纪轻轻就成了军官,后来更是当了中将。

结婚时,陆小曼19岁,一路顺风顺水,不缺钱不缺地位不缺名誉,唯独缺少精神上的浪漫。

军人出身的王赓,自然无法体会到妻子对浪漫的需求,但他知道,她很孤单,便为她青睐好友徐志摩,希望能讨她欢心。

可是,王赓没有想到,好友相陪竟然是引狼入室。为了嫁给徐志摩,陆小曼不惜和自己离婚,背着父母打掉腹中孩子,留下对身体终身的伤害。

嫁给徐志摩后,陆小曼不得不吸食鸦片来缓解身体的痛苦,而徐家不接受这个儿媳妇,陆小曼的全部开支,都由徐志摩负担。

一时之间,这个浪漫的诗人,不得不身兼数职,只为赚钱,再也没有当初意气风发的模样。

徐志摩去世后,陆小曼失去了经济支柱,但徐家父母却承担了她的花销。

毕竟是儿媳妇,徐家人其实并没有很过分,可是,陆小曼却和翁端午同居了起来。

1年后,徐家得知消息,给陆小曼写了一封信:“你既然已和翁瑞午同居了,那就不算我徐家儿媳,所以我们的资助也将停止。”

也在此时,胡适给陆小曼写了一封信,提出3个条件,只要陆小曼答应,便由他来负责她的生活。

这三个条件分别是:第
一,戒掉鸦片;第
二,洁身自好,远离翁端午;第
三,来南京。

陆小曼收到信后,就嗤之以鼻,给胡适回信:你的收入,养不起我。

事实上,陆小曼后来戒掉了鸦片。自从徐志摩去世以后,她就活成了他希望的模样,不再铺张浪费,继续学习绘画。

她一直和翁端午一起生活,只是,她不肯嫁给他,至死以徐志摩遗孀自居。去世时,她留下遗言,希望能和徐志摩合葬。

剑气箫心

剑气箫心

不正常,虽然可以一个人做到性自由,但为什么要结婚呢?所以我感觉不正常(仅作为个人观点,主要还是看自己的想法)

毛显仕

毛显仕

性自由的婚姻是错误的。
一是婚姻要忠诚,不能朝三暮
四。
二、婚姻性自由破坏安定团结。
三是性自由容易导致性病传播,给国家,社会,个人带来不应有的烦恼。

天地无声

天地无声

如果你说的是夫妻两个人都在外面乱来的话。那这种自由的婚姻是不正常的。

既然两个人都那样想的话。那干嘛还结婚呢?干脆就同居算了吧。就不要打结婚证搞那么麻烦。

两个人结婚,不就是要稳定在一起吗?然后不要在外面和别人乱搞嘛,这种婚姻是不正常的,只是为了掩耳盗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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