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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信用卡欠款,其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形,如果信用卡欠款为个人使用的情形,在离婚后则由使用人个人进行偿还,对于信用卡欠款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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