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的大学费用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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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再婚后己经形成了继养关系。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而借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继子女成年后对继父母也有赡养义务。

王磊℡¹⁵¹³⁵⁴³⁶⁷⁷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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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算

女儿已满18岁了,父母抚养到18岁,就没有义务了

这债务只能女儿一人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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