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产权证加了名字离婚就一定能分一半?

梦雪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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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的攀升,使得房子更加值钱了,而结婚购房,往往会涉及到产权证加名的事儿,为了避免离婚时人财两空,不少人在结婚的时候,都有这样的要求,希望对方在不动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加了名字就意味着房子有一半是属于自己的,同时还能侧面证明对方对婚姻和爱情的忠贞。那么,是不是不动产权证上有了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最新婚姻法这样规定。


一、不动产权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就分不到房产?

根据《新婚姻法》中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后买的房,就算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这套房子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换言之,也就是说,在男女双方拿到结婚证的那天起买的房子,就算产权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房子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并非全部的情况都是适用这条规定的,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即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父母购买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这套房产应属于其子女个人,夫妻中的另一方无法分得房产。


二、不动产权证上有了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

很多时候,大多数人都以为,只要不动产权证上有自己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自己就一定能分得房产,其实未必。因为你忽略了婚前财产这个因素了,婚前财产概念就是,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前由一方全款购买,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这房子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就算是一方日后结婚了,这套房产的产权归属性仍然没有改变,即这套婚前买的房子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这里,可能会有朋友想问,如果是婚前一方给了首付款,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按揭房呢?

对此,小编的回答是,尽管如此,这套房子从法律上来讲,还是属于给首付款的那一方,另外一方只能获得还贷部分的补偿款和房子的升值部分补偿。也就是说,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如果分割房产,那么另一方得到的就是还贷方面的补偿和另外一部分的升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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