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返还彩礼吗

提问人:何玉娟。     发布日期:2023-05-23 02:36:04     浏览:844

最佳回答

首先,我要澄清一点,彩礼是中国传统婚礼的一部分,通常由男方在婚礼前向女方支付的一定金额或物品。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自由,男女双方有权依法选择是否结婚,结婚应当自愿。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彩礼并不是婚姻的必要条件,也不应该被视为婚姻的保障。

其次,如果一方在婚前给予另一方的彩礼,如果在婚后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或者赠与给夫妻共同的生活费用,那么这部分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是,如果彩礼已经被用于共同生活或者赠与给夫妻共同的生活费用,那么就不能再要求返还了。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否有彩礼,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都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彩礼已经被用于共同生活或者赠与给夫妻共同的生活费用,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可以不用返还。

总的来说,彩礼是否需要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你在这方面有疑惑,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

萍子     发表于 2023-05-23 02:54:14

其他回答

离婚彩礼返还是有法律依据,并且是法律严格规定。法律规定离婚后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因给付并导致及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彩礼返还有法律依据吗

男女双方结婚前,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的习俗仍然很普遍,尤其是在中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定亲帖的同时,要送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男女当事人的情况及男方家庭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比较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年轻人离婚的越来越多,随之产生的问题就是结婚前送的彩礼,离婚时是否应当归还?对于这个问题,2004年4月1日起开始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统一了彩礼纠纷案件裁判尺度,给人民法院的裁判带来了很大方便。该解释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司法解释为法院解决大量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改变了以往法院裁判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无法可依的局面。但是,实践上法院在适用上述规定处理具体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仍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法院形象和法律的严肃性,亟待统一、规范。如:关于如何理解该解释第十条第(二)项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一规定,目前司法实践当中就主要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应当以当事人是否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即使存在长期同居关系,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仍然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长期不间断的共同生活,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对于已经生活过(含长期共同生活居住、间断性共同居住、短时间内共同居住),该种观点均认为已构成共同生活,在一方离婚时提起要求另外一方退还婚前给付的聘礼、聘金时,一律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项,认定为已登记并构成共同生活,法院予以驳回。笔者认为该种观点,实际上是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限制解释,有违公平原则,同时也是对法条的片面认识和理解。

第二种观点认为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除考虑应当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外,还要考虑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没有达到实质意义上的结婚,这个条件就没有达到,那么这些彩礼就应该能拿回来。实质意义上的结婚,除了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外,仍需双方具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假使有一方为了骗取另外一方的聘礼、聘金而假意与另外一方办理结婚登记,虽双方登记后,偶尔在一起生活,不能认定构成《婚姻法》解释二关于 “共同生活”的认定。否则有违公平原则,也极易为女方利用假结婚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农村人口中的骗婚)提供法律庇护,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普通百姓对法律的认同,司法的社会效果会大打折扣。因此,该观点认为,所谓的共同生活是指较为长期、稳定的夫妻生活和经济生活。如果只是同房一次或数次不能简单的认为是共同生活。对于间断性共同居住、短时间内共同居住也不能简单的认定为是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当中,法官对“确未共同生活”的不同理解不仅会造成同案不同判以及法律的不严肃性和不统一性,也会造成实际的不公平、不正义。笔者认为,婚姻应当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双方除了履行《婚姻法》关于结婚的程序性要求外,还应当达到婚姻的主要目的,即需达到实质意义上的婚姻,而不应当局限于登记及居住这一简单的程序层面。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要件只是一个开始,真正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应当是登记之后的双方共同生活,互相扶持、照顾等。

我们都知道彩礼返还问题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虽然对这个问题众说纷纭,但理解透彻婚姻法的相关解释,无疑将更有助于处理好彩礼纷争,化解社会矛盾。对此,笔者发表如下观点:

第一、所谓的共同生活应当是指男女双方履行夫妻义务、享受夫妻权益的过程,该过程应当是长期性的,而非短期的,偶尔的、间断性的。实质意义上的共同生活,它既是婚姻关系生理和伦理价值的反应,也是社会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要求,更是为建立社会新型的家庭关系和精神文明所必需的。如果简单的以登记后居住过,即认定为共同生活,是不符合《婚姻法》关于婚姻的真谛,也不符合民众对夫妻共同生活的正确理解。

第二、离婚时应否返还彩礼还应该考虑到未能共同生活的原因,是因哪一方的过错才造成双方未能共同生活,闹离婚的。笔者所在的农村有个关于返还彩礼的风俗,就是在男女双方定亲后结婚前,如果因男方过错导致分手,那么男方就不应向女方索要彩礼,如果因女方过错导致分手,女方退还男方送的所有彩礼。该风俗在农村还是比较通行的,也是在法律没有普及以前的习惯做法,也是一般群众对彩礼返还问题的普遍认识。笔者认为,在实践中可以借鉴该风俗,具体到审判中就是,在男女双方离婚的诉讼中,当碰到男方提出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问题是,应该考虑到的一个问题是因哪方过错造成的;如果是因女方过错,那么可以酌情让女方返还或多返还彩礼,如果是因男方过错,那么可以不让或少让女方返还彩礼。这既是一种对婚姻当中过错方的惩罚,又符合婚姻法的真谛和公平正义原则,同时也符合民意,能更好的取得百姓的理解与信任。

彩礼可以返还吗?

2012年2月份,男子赵华与女子方红(均为化名)经人介绍认识,相处几个月以来,感情加深,双方感觉很合适,于是同意订婚。订婚当日,赵华给付方红彩礼80200元,之后赵华与方红同居生活。在同居期间,方红怀有身孕。

2012年6月,方红父亲因肝病病逝,赵华害怕方红可能会遗传其父亲的肝病,并有可能遗传给未来的小孩,于是赵华要求万去医院堕胎。后来,赵华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为由,要求方红返还80200元彩礼。

方红万万没想到自己选的结婚对象会是这付嘴脸,自己为了下一代着想,听他的话去打胎了,没想到他却一门心思想着摆脱她。伤心,难过,失望,愤怒,一时间各种情绪交错复杂。赵华当初的彩礼钱在这段日子里已经花费没了,那什么钱还?再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凭什么还钱?

赵华讨要彩礼钱不得,于是上告到法院,要求方红归还自己的彩礼钱80200元。

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主要出现了两种意见,如下:

第一种意见认为方红应当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现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华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第二种意见认为方红不应当返还彩礼。方红虽未生育小孩,但方红与赵华同居期间怀有身孕,只要赵华不要求方红去堕胎,双方继续在一起生活,生育小孩是必然的,是赵华的行为阻止了小孩的出生,所以赵华无权要求返还彩礼。

律师在详细分析案件后认为:彩礼可酌情返还。首先,赵华在与方红订婚后并给付彩礼,但双方并未结婚登记,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彩礼是否返还,应以是否缔结婚姻为主要依据,而生活时间的长短、过错责任、经济状况等因素只能决定彩礼返还的额度。

法律上,怀孕并不能等同于生育,生育是指女性怀孕在体内孕育后代并分娩,而怀孕只是生育的一个环节之一,就两者的法律后果看,怀孕并不对男女双方产生任何法律上的后果。

所以,本案方红怀孕对男友赵华不具备在法律上的约束力。另外,就本案而言,导致双方感情不和及分手的原因,过错方在赵华。方红与赵华同居期间怀孕,赵华为达分手的目的,要求方红去堕胎,对方红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伤害,故本案应从于过错、公平、保护妇女权益、当地的风俗习惯等角度,可酌情从少的原则返还彩礼。最终,法院判决方红返还赵华彩礼1万元。

彩礼应返还吗?

一般来说,彩礼属于夫妻双方的私人财产,不受离婚影响。如果彩礼是作为婚姻协议中的一部分或者涉及到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配或返还。另外,如果彩礼金额过大或存在其他不合理情况,可以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寻求法律救助,如要求退还彩礼或者请求财产分割。具体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

结婚彩礼离婚需要返还吗

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也是合法的,具有婚姻效力,离婚时仍需处理彩礼问题。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履行婚姻义务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应当按照彩礼给付的实际数额,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共同意愿确定返还数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并作出决定。因此,对于没有结婚证但已经履行婚姻义务的情况,离婚时需要处理彩礼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没结婚证离婚需要返还彩礼吗

离婚需要返还彩礼的吗 沈明律师 2022-05-30

纯白色     发表于 2023-05-23 05:02:07

结婚两年,感情不和,离婚需要返还彩礼

H.H     发表于 2023-05-23 05:06:22

需要返还彩礼。

.     发表于 2023-05-23 05:06:55

彩礼需要返还。

剩斗士     发表于 2023-05-23 05:10:02

没领结婚证就不存在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晓盼     发表于 2023-05-23 05:16:39

结婚一年半,孩子七个月,女性在网上兼职被骗8万彩礼,离婚需要返还彩礼吗?

~~~荣     发表于 2023-05-23 05:18:54

没有结婚证离婚要返还彩礼吗

陈百川     发表于 2023-05-23 02:53:04

需要返还彩礼

叶湖北生     发表于 2023-05-23 02:53:15

需要返还彩礼

冰雪凝聚     发表于 2023-05-23 02:53:59

需要返还彩礼

荷溏月色     发表于 2023-05-23 02: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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