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日出东方。 发布日期:2023-07-02 07:56:35 浏览:903
林诗晴 发表于 2023-07-02 08:14:44
离婚官司一般涉及的费用为诉讼费,如果请律师则需要律师费,由于案件情况的不同,与各地经济情况的差别,离婚官司所需要的费用有所差别,具体如下:
一、律师费用:
1、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2、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确定。
二、法院诉讼费用:
若无财产纠纷,法院会收300左右诉讼费。
若有财产,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部分按0.5%收取。
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支付或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打官司离婚要多少钱
打官司费用: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所)
打官司的费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一、打官司费用、深圳律师费是多少
1、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每个案件在仲裁阶段或诉讼的每个审级的律师费3000—6000元,案情复杂、律师工作量大的案件,可以上浮20%,但下列情况除外:
1)仲裁或诉讼双方的请求金额之和超过20万元的,律师费可以按《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涉及财产的案件收费标准收取。
2) 仲裁或诉讼双方的请求金额之和不超过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且无非财产请求事项的,或双方的请求事项均不直接表现为财产的(律师费、诉讼费之争除外),每个案件在仲裁阶段或诉讼的每个审级的律师费不超过3000元,不低于2000元。
3)律师代理了仲裁又代理一审的,一审阶段的律师费可以与仲裁阶段的律师费相同;律师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的,或代理仲裁未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的,二审阶段 的律师费应当在上一阶段律师费的基础上减半收取,但不低于2000元。上一阶段的律师费是指仲裁阶段还是一审阶段的律师费,由双方协商决定。
4)律师代理二人或二人以上劳动者以同一用人单位为仲裁(诉讼)对方的,以及此情况下代理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的律师,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未并案审理的,可以分人分案计收律师费;并案审理的,律师费的限额按以下标准确定:
2、2人或2个案件的,按上述标准的1.5倍收费,在此基础上,每多一人或一案,增加0.3倍个案的标准收费。
3、本办法所称并案审理指仲裁庭(法庭)组成人员相同,书面通知的开庭审理时间也相同的情形,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均视为非并案审理。
二、打官司的费用、打官司一定请律师吗?
1、打官司不一定要请律师,如果证据齐全,案件事实清楚,对方也没有请律师,你就可以不请律师。
2、在法庭上,只要你把证据呈现给法官,法官也会采纳。
3、如果对方请律师,且案件事实不是很清楚,你就要请律师,这样才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4、请不请律师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
5、不请律师自己打也可以,律师提供的是一种服务。
6、不过,大多数案子里面,诉讼是一种很专业的活动,请律师可以减低很多风险。增强打赢的概率。
三、打官司一定要律师吗、自己打官司,要注意什么?有什么利弊?
1、首先要熟悉法律程序和条文,确保文件齐全。
2、诉讼人有时须猜猜对方大概会有什么文件。比如,如果你告的是大公司来说,就肯定会有电邮记录。诉讼人须懂得向法庭申请,令对方交出相关的文件。
3、自己打官司,没注意到司法程序,就可能出现对案件不利的事,导致诉讼人失去权利。比方说,如果诉讼人的索偿书做得不好,可能会被对方的律师申请撤销。
4、自己打官司并非不可能的事,但却是项艰巨任务。
5、诉讼过程不仅技术性,也相当复杂。诉讼人必须熟悉各种法律程序,包括注意各种入禀文件的期限、上诉期限等。
6、诉讼人错过上诉期限,向法庭申请。结果,法庭很同情该诉讼人的状况,却表示无能为力,无法延长期限。诉讼人最终不准上诉。
7、即使诉讼人熟悉程序,注意各种期限,也需要阅读大量资料,要在短时间内消化和理解法律课题,可能不容易。即使是资历较浅的律师,也需要时间累积足够的知识,才能上阵。
8、自己打官司压力大,时间也紧迫,如果无法负担得起律师,最好还是去申请法律援助。如果不符合申请资格,就没有办法了。
9、自己打官司唯一的好处是可以省钱,除此之外,就看不到其他好处了。
打官司费用,打官司的费用
婚姻出轨打官司离婚
离婚打官司要多久
打官司离婚律师怎么收费
L 发表于 2023-07-02 10:23:17
稚气 发表于 2023-07-02 10:26:33
本座记性不好 发表于 2023-07-02 10:28:14
Casablanca 发表于 2023-07-02 10:28:15
Yuki 发表于 2023-07-02 10:35:44
阿香 发表于 2023-07-02 10:39:42
人生若如初见 发表于 2023-07-02 10:40:35
李妍 发表于 2023-07-02 08:14:10
水晶 发表于 2023-07-02 08:14:11
糖炒板栗 发表于 2023-07-02 08: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