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归女方的条件

提问人:磊的宝贝《寒》。     发布日期:2024-03-09 08:16:03     浏览:142

其他回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多大离婚归女方

我是在09年3月结婚的,先办结婚证,结婚是在农历八月份的,结婚后的第1天就生下了女儿,早产的,才四斤一多,因为重男轻女的现象特别严重,生下孩子,公婆甩都不甩,直到满月,别人夸着孙子漂亮的时候,才开始注重起孩子来,他们(公婆、丈夫)会抱怨,婚后的生活是一百八十度大逆转,丈夫,喝酒,三更半夜回来,耍脾气,婆婆的唠叨,瞎编乱造,要我“乖乖的”,权利都在婆婆的手上,瞎编乱造,然后再据理力争,可以让全村的人都知道,好证明她的讲理~~~一家人,说着两家话,丈夫听信婆婆,公公也听信婆婆的,婆婆很是嚣张,随便造一句话,公公讨厌我,丈夫说我,连去其他的地方都要报告,回来,看到他们那样,不准吵架,吵架就是别人陷害,邻居陷害的,没人敢理我,屡次不改,丈夫喝醉回来,说要把孩子和我杀了、剁了,我没有手机,连报警的都不能,公婆说着我疯癫,说着他儿子有理,平常丈夫就骂我、咒我—— 我对于他们家的教养、瞎编乱造无法忍受,每次带着孩子回家,感觉特别的丢脸,公婆、丈夫就会找亲戚来说和,保证百分百改正的,但都是一次又一次的被骗,每次回家,都可以今天对你好一点,明天你就得看我脸色,反正你是嫁人了,回家你妈妈也会让你回家你妈也会让你回来,又没钱,没手机,想回去都难,这是我公公说的话,在生下孩子,我从没有想过 ,我有个家,那是新建的房子,我从没有想过,我认为我也许哪天会死掉的,因为公公喜欢耍排,认为自己房子也盖了,媳妇娶了,孙子也有了,媳妇不重要了,是土妇女了~~~还说孩子不是我生的(他花钱的,我才能剖腹生的)~~~我很是气愤,婚前恋爱,我曾为他割过脉,缝了11针,想分手,男友的跪地请求,雨天哭泣要去死,我的心软,他不甘心,利用宝宝把我留在身边做了老婆~~~怀孕期间,丈夫对我非常好,他可以炒各种我想吃的菜、饭、面等,生活是其他媳妇都羡慕的~~~直到我被推进剖腹产室,我以为我的选择是对的,可事实证明,那样的美丽只维持到了我结婚的那天,婚后第一天宝宝生下就再也不同以往了~~~婆婆出门的造言,我变得好坏的女孩,回家欺负我,她都可以说我胳膊往外拐,疯婆子,不顾家;我多次原谅他们,但他们好让我失望~~~月子是我自己照顾的小孩,现在的我,是站一小时,脚就承受不住,每当下雨都会脚酸、背酸,心理的阴影徘徊憋在心理,老是噩梦尖叫醒来~~~在和他说离婚时,他曾经写过离婚协议书,要一次给他9万,孩子归他,明天立马去办离婚,我连回娘家的钥匙都被他收了,他威胁、恐吓我,甚说连我老爸都要宰了~~~我心酸死了,我出外工作了一年,现在回(娘)家了,但我孩子,变得好沉默,从别人的话语中,我知道女儿想妈妈能回家~~~我也好想回去看她,但~~~他,会做出特别让人失望的事来,这一直是我一直以来的心理的伤,我想要离婚,但我听说诉讼离婚,孩子就归他了,村里的人都知道他的“疯癫“,我想知道,他那样的行为,虽然没打过我,但拿刀要杀我、剁孩子,生活就是喝酒抽烟、耍大牌、说粗话~~~学习没有跟上,素质也低,我公婆是近60的了,我认为他们没有经济再支持孩子上学,对于一个那样的身为人父亲,我觉得给予不了孩子很好的教育,我决定离婚,想请问下,孩子我有可能归我吗?打官司费用是怎样的?真很想和他一刀两断——我想早点离了,法院会一次通过吗?我和他一年没有同居~~~他家的财产(房子)、精神损失赔偿这些我都可以不要,我想要回孩子,而且是和他再无任何瓜葛,连抚养费用都不必他,只要他不再伤害我们母女就成~~~求求懂法律的给予比较全面的解答,深谢~~~

孩子多大离婚归女方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孩子多大离婚归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抚养。其他年龄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定。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孩子多大离婚归女方

法律主观: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怎么样离婚孩子归女方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上面,协商无法解决的话,就得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方面有一定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孩子较小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那么,离婚女方没经济条件孩子归谁抚养?下面我们一起通过小编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离婚女方没经济条件孩子归谁抚养?

1、按照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期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的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确定以上条件,均符合的,孩子随母亲抚养到2岁,然后法院重新判决孩子抚养权,会考虑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分配小孩抚养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件时,会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个基本原则执行。两岁以下的孩子,除非女方有严重传染病,否则抚养权通常在女方手中。孩子比较大的话,则要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抚养。因此,至于离婚女方没经济条件孩子归谁抚养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能归女方,也可能归男方。

延伸阅读:

母亲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父母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太可爱.     发表于 2024-03-09 08:36:32

一、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离婚时原则上是归女方,但是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而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或者是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法院也可以将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判给父亲抚养。

二、我国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小孩的抚养权判给谁,绝对不可能只单纯的考虑孩子的年龄了,有些母亲可能打孩子出生以后就从来没有尽到过一个母亲的义务,如果这种情况下,把孩子判给母亲抚养,对孩子是有些不负责任的。假如母亲不存在以上行为,争取到抚养权的机率还是很大的。

三、当父母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另一方)代理诉讼。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应由谁代理其起诉主张抚养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离婚并非子女主张抚养费的前置条件。

从代理的角度考虑,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由于子女尚未成年,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自己委托代理人显然不太现实;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又不履行抚养的义务,不能自己代理未成年子女与自己打官司;而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行政主管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其主要适用于在社会生活或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代理人代为法律行为,却没有代理人或无法确认代理人的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或行政主管机关依据法律的授权指定公民或法人充当代理人。在指定代理中,代理人所享有的代理权,是由人民法院或指定机关指定的,与被代理人的意志无关。指定代理人没有充分理由,不得拒绝代理。

因此,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实际照顾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代理诉讼,比如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及其他近亲属,指定代理人可以代理未成年子女向其父母主张支付抚养费。

昱辰     发表于 2024-03-09 08:36:34

通过法院,他会把孩纸给有能力扶养的一个

翡翠鉴定师     发表于 2024-03-09 08:36:41

哺乳期一般归女方。男方需支付抚养费。

《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茹     发表于 2024-03-09 08:36:41

哺乳期离婚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water     发表于 2024-03-09 08:36:41

什么条件下离婚孩子归妈妈

什么条件下离婚孩子归妈妈,每一个人都是希望有一段美好的婚姻的,婚姻制度对于社会整体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管结婚还是离婚,都是需要登记的。下面了解什么条件下离婚孩子归妈妈及相关资料。

什么条件下离婚孩子归妈妈1


一、离婚怎样孩子判给母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

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获得抚养权的条件

(一)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二)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三)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四)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五)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六)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七)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八)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什么条件下离婚孩子归妈妈2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母亲无恶习、具有行为能力,离婚时孩子基本会判给母亲,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会考虑双方哪一方能让孩子更健康的成长,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方面,八周岁以上会询问孩子的意见,但不一定会被支持。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综上所述,离婚时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会跟着妈妈,但是这并不是必须的,如果妈妈存在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时,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爸爸一起生活。

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协商决定孩子跟谁一起生活,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家庭情况、经济情况等方面考虑,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就会判给哪一方。

什么条件下离婚孩子归妈妈3

父母离婚的孩子在下列条件下判给母亲: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


2、虽然孩子两岁以上,但女方已经绝育,男方没有做绝育,男方年龄和女方年龄差距不大;


3、孩子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离婚后和父亲住在一起,孩子生活习惯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影响孩子的成长;


4、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习惯;


5、八岁以上的儿童随意与母亲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缘     发表于 2024-03-09 08:36:59

归女方,男方出抚养费,

Archer     发表于 2024-03-09 08:37:00

这种情况应该是归女方

.晓荭.     发表于 2024-03-09 08:37:00

女方!

翁旗同城网号     发表于 2024-03-09 08:37:00

男方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Love me     发表于 2024-03-09 08:37:00

子女不满两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莫     发表于 2024-03-09 08:37:09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发表于 2024-03-09 08:37:09

未婚生子孩子归女方抚养,法律支持3岁以下最佳抚养人是母亲,即使女方能力没有男方好法律上也是支持女方抚养的,除非女方放弃抚养权给男方

龙哥づ     发表于 2024-03-09 08:37:19

未婚生子其实一般情况下都会给孩子母亲。因为只要孩子母亲在办手续的时候,给孩子上自己的户口。用孩子母亲的姓的话,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

婷猪only      发表于 2024-03-09 08:37:19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

孩子小,一般归女方抚养。

男方提供一定的抚养费。

回答完毕。

L车夫     发表于 2024-03-09 08:37:19

未婚生子,孩子属于母亲,你可以死不承认孩子是他的,拒绝不做亲子鉴定,他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怕他做什么。还跟他费什么话,孩子不存在判给他,打官司也不怕,生之前男方为什么不出现,要孩子就知道来了,不要脸。

未来是未到来     发表于 2024-03-09 08:37:19

只要双方有能力抚养给随带都行,不过你这个没有结婚证酒不受什么法律保护,女方身上掉下来的肉。当然是女方优先。给你男方没有什么关系aqui te amo。

HJ     发表于 2024-03-09 08:37:19

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两个人结婚。实在不可以,为了孩子健康的成长,哪方的能力及经济条件好就归哪一方,不过小孩子跟母亲是最好的结果。

梅子     发表于 2024-03-09 08:37:19

未婚生子女方能力获得条件不知男方的时候,孩子归谁?如果男方他要去打官司的话,如果你没有她的能力强的话,那肯定还是应该归男方的。

绿水青山     发表于 2024-03-09 08:37:19

如果能私下解决,你们最好私下商量好这件事儿,如果没有一个让双方满意的结果,那就需要去法院。

美利瑞雪(心如柠檬天然酸)     发表于 2024-03-09 08:37:19

能力这个问题,只要能养活孩子都是女方的。能力条件不作为参考。

你爸爸     发表于 2024-03-09 08:37:19

您好,一般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先由父母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依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 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您老婆的行为在法官裁判时会加以考虑的。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生活环境、祖父母 / 外祖父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总的来说, 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总原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084 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石阶朝上     发表于 2024-03-09 08:37:19


1、两岁以下的子女。

益     发表于 2024-03-09 08:37:27

法律分析:子女不满两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隐藏     发表于 2024-03-09 08:38:08

是的,除非男方想要,女方也愿意放弃。

余书会     发表于 2024-03-09 08:38:27

哺乳期离婚只要女方要孩子而且有抚养能力会无条件归女方的。

约定的幸福     发表于 2024-03-09 08:38:27

一般不会判离婚的。

波     发表于 2024-03-09 08:38:27

这不应该离婚的,对孩子不好

开心果     发表于 2024-03-09 08:38:27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