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协议离婚,写明房子归谁就可以了吗

提问人:张道明。     发布日期:2024-03-09 16:48:03     浏览:331

其他回答

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执行。只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离婚协议规定的诉求即可。这个事,最好找律师咨询一下,既省时又省心。

答案补充

于法律上属于女方,但是男方不配合,没有法院执行令,无法转户呀

答案补充

一般不会给你办,但你可以去试试

答案补充

不过离婚协议中财产的分割并不是很具有法律的效力

答案补充

如果是律师见证的,或法院判决书就不一样了

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没办过户手续,房子归谁?

离婚协议上都写明了房子归女方所有,只不过是还没有办过户的话,那房子肯定是闺女方案只需要在签署协议之后去办一下过户手续就OK了。人活一辈子,就活一颗心,心好了,一切就都好了,心强大了,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人的心,虽然只有拳头般大小,当它强大的时候,其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可以战胜一切,当它脆弱的时候,特别容易受伤,容易多愁善感。

心,是我们的根,是我们的本,我们要努力修炼自己的心,让它变得越来越强大,因为只有内心强大,方可治愈一切。

没有强大的敌人,只有不够强大的自己

人生,是一场自己和自己的较量,说到底,是自己与心的较量。如果你能够打开自己的内心,积极乐观的去生活,你会发现,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

面对不容易的生活,我们要不断强大自己的内心,没人扶的时候,一定要靠自己站稳了,只要你站稳了,生活就无法将你撂倒。

人活着要明白,这个世界,没有强大的敌人,只有不够强大的自己,如果你对现在的生活不满意,千万别抱怨,努力强大自己的内心,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只要你内心足够强大,人生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人生路上,坎坎坷坷,磕磕绊绊,如果你内心不够强大,那这些坎坎坷坷,磕磕绊绊,都会成为你人生路上,一道道过不去的坎,你会走得异常艰难。

人生的坎,不好过,特别是心坎,最

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没办过户手续,房子归谁?

根据法律规定,签完离婚协议并不能算离婚,协议离婚在签完离婚协议后还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还需要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算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后签了离婚协议就可以离了吗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归孩子有效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归子女所有,这是法律所允许是有效的。如果是个人财产的,只需要所有权人自行决定赠与子女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孩子有效吗

法律主观:

如果双方离婚了小孩子归谁应当是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是看夫妻双方对此是否有做协议约定。双方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由谁抚养,如果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如果是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听取其愿意受谁抚养的意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孩子抚养权包含的权利如下:教育权、保护权(关心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保护子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抚育权等。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可以双方约定好探视内容。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
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第
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不能一概而论探视是必须的。,第
三,法律将探视权规定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协助义务。这一规定一层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有权利主体必有义务主体。
二是这个义务内容是“协助”,并不是探望权的全部,协助义务是一个相对较软的义务,不会给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负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双方离婚房子归谁

若该房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处分。如果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就是属于个人财产。房子作为不动产,而不动产以登记为确认权利归属,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处分,未进行变更变更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只有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孤独的人呐我带上你走.     发表于 2024-03-09 17:08:57

法律分析: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谢莲     发表于 2024-03-09 17:08:58

离婚如果是通过政府部门,民政局办理的,那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生效的,所以在离婚时,有些事情必须要说清楚,写清楚。比如房子的归属问题,不能含糊。定下来的东西,是很难改变的。所以说你离婚的时候,写到了房子归男方,那就归男方,毫无疑问。

子夜~顺联动力     发表于 2024-03-09 17:09:23

是的,这是因为写了离婚协议书之后,两个人已经同意了相关的款项,所以在两个人离婚了之后,房子就会归男生。

啊威     发表于 2024-03-09 17:09:23

如果说离婚协议书上是这样写的,那么房子就会归男方所有,这是法律所判决的。

Mr.Halson     发表于 2024-03-09 17:09:23

房子确实就会归男方所有,因为离婚协议书它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可以按照上面的办事。

忠義     发表于 2024-03-09 17:09:23

答案是不一定。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果不是一定可以完全生效的,如果女方后悔了,最后还会出现财产上的纠纷。

首先:离婚协议书的最终作用效果是基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才可能完全生效。

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等到离婚证办理下来之后,按照流程来说,这个时候离婚协议书才算开始生效了,那么离婚协议书的最终生效前提就是夫妻双方从此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其次:离婚协议书并不具备强大的法律效果。

现实中会出现一些夫妻双方离婚后并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所签署的内容,房子本身来说就是一种财产,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后悔了,或者是发现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自己受到了欺骗,这些实际的矛盾都会让离婚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履行效果。

就算离婚协议书中注明了房子归男方所有,并且夫妻也成功离婚拿证了,但是后续女方如果反悔,还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对房子进行重新分配,所以从这点来说,离婚协议书对于男方已经得到的房子是不具备最终的所有权的。

最后:能够得到房子的最终所有权,只能通过法院途径的诉讼离婚流程。

人性中的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是不可以相提并论的,面对强大的利益纠纷,很多时候走法院途径来解决问题是最好的选择。

诉讼离婚的法院判决书中如果判定了房子归男方所有,那么这个房子就一定归男方所有了,从这点来看,判决书的效果是远远胜于离婚协议书的。

结束语:离婚协议书无法保障房子一定归男方所有,只有法院的判决书才能够保障,对于这样的区别结果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佳祥     发表于 2024-03-09 17:09:23

可以。民事表达真实就可以。

徐佳佳     发表于 2024-03-09 17:09:30

可以,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协议

大海     发表于 2024-03-09 17:09:30

父母对子女都有监护的权利和抚养的义务,父母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没有终结。

离婚时,是父母协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不是监护权。

可以约定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对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

在离婚协议需要注明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额度,以及双方当事人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等问题。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09 17:09:30

首先的话,如果说两个人决定离婚,那么财产分割一定要写清楚。而且的话一定要去法院或者市区公证处进行公证,那么这个还离婚协议书上的这个证明协议才是有效的。

杨弼麟     发表于 2024-03-09 17:09:51

不!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多久时长的水电费,要看看是不是夫妻双方的财产

白鹤的白;;     发表于 2024-03-09 17:09:51

离婚,房产和钱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白就行了

夫妻双方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协议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履行义务。

才才     发表于 2024-03-09 17:09:51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载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另一方应当协助一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另一方在离婚后拒不协助一方过户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对房屋的所有权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2、离婚协议分配的房产尚有贷款未还清的,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变更。但银行在房屋产权变更后,仍有权向原贷款人要求偿还到期本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濤濤     发表于 2024-03-09 17:10:00

法律主观: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A superW     发表于 2024-03-09 17:10:23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肆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裂族敬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蚂指以判决。


一、签订协议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签订协议的程序: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闷册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姿物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穗宴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刘巧英     发表于 2024-03-09 17:10:23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肆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裂族敬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


一、签订协议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签订协议的程序: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穗宴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执着的心     发表于 2024-03-09 17:10:23

离婚协议书写明房产归谁有用。具体如下: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sGaQh     发表于 2024-03-09 17:10:23

离婚协议写房子归谁就归谁,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决定离婚后,处于自愿,在人身、财产和抚养关系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因此对男女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婚夫妻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1、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综上所述,离婚以后财产分割方式如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也可以让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杨弼麟     发表于 2024-03-09 17:10:36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归孩子有效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归子女所有,这是法律所允许是有效的。如果是个人财产的,只需要所有权人自行决定赠与子女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创享激情人生——耶格国际创业集团     发表于 2024-03-09 17:10:38

法律分析:不可以。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IRVING     发表于 2024-03-09 17:10:38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充吗?下面我针对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简单的分析。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去民政局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前,经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针对协议内容进行补充、修改,而且离婚协议在领取离婚证以前没有生效,
因此,任何一方在离婚前反悔的,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重新判决财产的分配方式,不能根据原协议进行处分。如果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一方变更或者补充完善或者细节原协议的,那必须征得对方同意才可以,然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就生效,与原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也不需要到民政局或者法院办理备案手续。如果是对整个财产分割协议不满意想反悔,除非是受欺诈或受胁迫行为的,那在离婚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单方反悔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波     发表于 2024-03-09 1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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