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要去户籍所在地

提问人:张晓平。     发布日期:2024-03-11 01:16:02     浏览:729

其他回答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若是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通常要到女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一定要去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吗

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的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离婚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吗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若是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通常要到女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必须去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吗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需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可以异地办理。异地如何办理结婚证:
一、首先需要提供新人双方的和本原件和复印件。当然复印件可以在婚姻登记处进行复印。还有新人双方的一寸照和合照,婚姻登记处提供拍照。

有些地方需要新人双方提供户籍所在地的,还有些地方需要医院的婚检报告,所以在办理结婚证之前这些问题需要提前确认清楚。如果是离异的需要提供之前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所以领取结婚证的话,一定要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领取。

结婚证需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争取抚养费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冷面布衣梅凌风:     发表于 2024-03-11 04:01:09

应当在孩子抚养地起诉。


英子     发表于 2024-03-11 04:01:09

应当在孩子抚养地起诉......

谢大乖     发表于 2024-03-11 04:01:09

应当在孩子抚养地起诉。

人事     发表于 2024-03-11 04:01:09

到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

海苔女(原味)     发表于 2024-03-11 04:01:09

我想起诉孩子抚养费不足。如果我在其他地方工作,我可以在其他地方起诉吗

海带     发表于 2024-03-11 04:01:09

如何起诉抚养费,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抚养费吗?

微微一笑很倾城     发表于 2024-03-11 04:01:09

女方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净心似海     发表于 2024-03-11 0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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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timezipsby     发表于 2024-03-11 04:01:09

国营企业,抚恤金是按厂里的规定如有父母子女(未满18岁)补偿20个月的平均工资

昱辰     发表于 2024-03-11 04:01:09

劳动法律的相关相关规定,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L     发表于 2024-03-11 04:01:09

法律分析: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玉洁冰清幽兰     发表于 2024-03-11 01:36:50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细帝     发表于 2024-03-11 01:36:50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若是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通常要到女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今生缘     发表于 2024-03-11 01:36:50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发表于 2024-03-11 01:36:50

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的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辣条     发表于 2024-03-11 01:36:57

离婚应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范泷桀     发表于 2024-03-11 01:36:57

起诉离婚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起诉流程如下:


1、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证明和其他财产清单)。


2、诉讼离婚具体步骤:


(1)调查收集证据;


(2)写离婚起诉书;


(3)带齐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5)庭前询问或开庭,如果案件复杂,可能需要开几次庭,如果需要的,还可以进行补充证据;


(6)案件审结宣判,拿调解书或判决书。


3、起诉离婚时间:

诉讼离婚的法定时间为1至6个月,实践中一般离婚案件的时间为1到3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秋凉春暖     发表于 2024-03-11 01:37:32

起诉离婚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离婚必须要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流程如下:


1、书写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包括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当然前面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必不可少。最重要的还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虽然所需要的篇幅最少但却最重要,所以一般要律师指导下完成最好。起诉状一般情况下是一式二份,每增加一个被告多增加一份;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证据材料直接关系案件的胜败,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胜诉之本。一般情况下,证据的份数和起诉状是一样的,也是一式二份的,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份证据。证据一般都是递交复印件的,原件都是自己保留,但开庭时必须核对原件;


3、准备好上述诉讼材料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情况下管辖权的法院就是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也就是区一级法院,也包括本区法院的派出法庭。如果被告是外地人的管辖权法院就是其中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例如居住证上的写明的地址就是经常居住地;


4、法院收到原告的立案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按法律规定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但深圳的大多法院立案时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一般都是当场受理的,如果是复杂的案情,法院也有可能只先收下材料,等研究之后再通知是否受理;


5、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一般在5日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对方收到后在15日内答辩,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等答辩期过后,法院就可以安排开庭日期;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因涉及到人身关系,所以开庭当日双方必须亲自到庭,以接受法庭的调查,如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申请不亲自到庭,等法庭准许后还必须出具是否同意离婚书面意见;


8、正常情况下,在开庭后大概30天左右一般法院会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做出判决是否准予原告的离婚请求,并一起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判决。这里说明一下关于能否判决离婚的经验,一般情况下,有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晨晨     发表于 2024-03-11 01:37:52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若是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通常要到女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鱼特别舒服     发表于 2024-03-11 01:37:58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Φ人心看不清@人品能看懂Φ     发表于 2024-03-11 01: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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