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阳光。 发布日期:2024-03-11 01:20:03 浏览:201
离婚后户口可以单独立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籍变更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且申报单身居住的人员,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独立户口需要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私有房屋;
2、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程序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且需要提交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3、独立户口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离婚了户口在男方家可以自立门户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可申请分户或办理户口迁移。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 户口所在地 公安派出所 申请立(分)户。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二) 房屋产权证 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农村地区的 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 、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 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因此,离婚后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如不符合立(分)户条件,可申请办理离异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离婚了,女方户口还能在男方家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夫妻双方离婚时,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即使女方的户口未从男方家迁出的,男方因房屋拆迁所获得的安置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户口还在男方家还可以分到房子吗
答:是的,离婚后男方家可以自立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的夫妻,可以协议分割共同财产,也可以由一方承担全部财产。”因此,离婚后男方家可以自立门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双方都可以自由地处理自己的财产。具体步骤如下:
1.离婚双方应当充分协商,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离婚双方应当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离婚双方应当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离婚双方应当到当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财产登记手续;
5.离婚双方应当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个人小贴士:离婚双方在办理上述手续时,应当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免耽误办理。
离婚了户口在男方家可以自立门户吗?
答:是的,离婚后男方家可以自立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的夫妻,可以协议分割共同财产,也可以由一方承担全部财产。”因此,离婚后,男方家可以自立门户,即由男方承担全部财产,自行负担家庭开支。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离婚双方应当协商确定离婚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财产分割等内容;
2.然后,双方应当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准备相关证件;
3.最后,双方应当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男方家的户口迁移到男方家。个人小贴士:离婚时,双方应当尽量协商调解,避免发生纠纷,以免影响自立门户的正常办理。
离婚了户口在男方家可以自立门户吗?
没有,但是女方贫困可以诉讼请求居住权
servant 发表于 2024-03-11 01:40:27
如果产权是南方,决定权就是男方,双方协商达成
Peter 琴 发表于 2024-03-11 01:40:27
女方诉讼离婚,要在男方居住地起诉。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画末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当然是到男方的户籍地了,因为你们结婚证也应该在男方的户籍地领的证,
林诗晴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结婚证在哪办理应该去哪里起诉,这个和在哪居住没关系,起诉之后法院会了解情况,这些不用管,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真的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了吗,没有挽救的地步了吗,还是多想想这十多年没有值得留恋的吗,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也不用非起诉,先自己好好谈谈吧。
[耶]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结婚证登记地点处于的地方法院,有管辖权。
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现在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到女方的户籍地或者长期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法律分析:女方诉讼离婚,要在男方居住地起诉。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谢永浩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法律分析:女方要离婚,一般要到男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综合考虑是否属于特殊情形后才能做出判断,比如:是否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夫妻一方离开住所是否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辞 旧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那要看女方和男的居住地是否一个地方,要是同一个地方那女方起诉离婚是可以的,要是女方和男方的居住地不是同一个地方,女方居住离男方居住很远,因为国家有规定只能在户口的住地办离婚,所以女方起诉离婚是不可以在女方居住地起诉的。
马邦正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有两种情况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1、女方的户口已经转移到男方一起,被告住在哪里,原告也住在哪里。
2、被告正在服刑,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如戒毒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X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办理离婚协议需提供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可以在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协议
无语浅笑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女方想要起诉离婚。那就你们结婚的户口在哪里?那就在哪里?起诉离婚。
黄茂支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居住地起诉吗?我觉得当然是可以的
温暖的阳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可以在任何一方的居住地起诉离婚。
山有木兮,木村拓哉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可以在住所地和居住地起诉
Beiz. 发表于 2024-03-11 01:40:51
房子是男方父母的,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能住在男方家,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有个孩子,再者就女方和男方父母关系好,男方父母留女方住。
温暖的阳 发表于 2024-03-11 01:41:08
离婚后,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女方不能还住在男方家,不过如果女方暂时没有地方住,可以协商一下,在男方家暂住一段时间,等找到住处就可以搬出去了。
小庄 发表于 2024-03-11 01:41:08
如果女方不同意或者觉得你们之间关系还可以缓和就还可以暂时住在男方家里,如果你们确实没有办法过下去了就还是不要住到他们家了,毕竟房子是他父母的,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宝贝的贝 发表于 2024-03-11 01:41:08
离婚后是否可以继续住在男方家里,这就看双方是否同意了,双方都同意就可以的 ,如果女方暂时无处可去,可以给女方一段时间决绝问题,
我是神 发表于 2024-03-11 01:41:28
法律上并没有夫妻离婚后,女方还可否继续住在男方家里的规定,完全取决于双方协商。
我有一男同事,离婚后独生男孩归其抚养。为使孩子仍处于“完整的家庭”,同时女方收入不高,另租房子会增加经济负担。经双方商议,女方继续同住,直至其中一方有新的对象为止。
作为旁观者,个人很赞赏能这样相处的前夫前妻。不至于一但离婚就如同陌路或仇人。
安好*^_^* 发表于 2024-03-11 01:41:28
夫妻离婚之后的话,女方可以继续住在男方家里,但是他们的关系法律是不会承认的,但是离婚之后的话,我觉得最好是不要再住在男方家里。
杨桂玲 发表于 2024-03-11 01:41:28
你好,严格意义上讲,双方离婚后女方没有居住权,但是如果女方离婚后居无定所可以要求男方提供适当的经济帮助,该帮助可以是住房的所有权或者居住权。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惠 发表于 2024-03-11 01:41:28
可以啊,房子有女人一半呀,你多大了,离婚了,怎么还想住一起呀,在找个老公哪么难吗。
人生如梦 发表于 2024-03-11 01:41:28
事实上,夫妻离婚后,女方是不可以住在男方家里的,但却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和他们自己所约定的谈,如果要是说女方没有地方住的话,可以暂时出来男方家
淡bo 发表于 2024-03-11 01:41:28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只要双方商量好,女方还可以在男方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超 发表于 2024-03-11 01:41:59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期间女方可以住男方家,此时仍然是夫妻关系。起诉流程: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3.被告准备答辩。
4.开庭审理。法官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感情确已破裂的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传锋 发表于 2024-03-11 01:42:25
法律主观:
女方离家出走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一方有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谢大乖 发表于 2024-03-11 01: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