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时光旧人。 发布日期:2024-03-11 01:24:03 浏览:988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关于户口问题,法律并没有强行规定结婚就要迁到一块,而离婚就必须要迁出。夫妻离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户口问题,是否迁出全凭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了女方户口不愿意迁走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愿意迁走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离婚后,女方不愿意将户口迁走的,男方可以与女方进行协商,与对方商量之后,女方同意将户口迁出去的,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将女方户口从男方的户口本上迁出去;与女方进行协商后,女方还是不同意将户口迁出去的,男方可以询问相关政府部门,看是否可以将女方的户口强行迁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女方户口不愿意迁走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但又不想回到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向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女方户口不愿意迁走怎么办
1、嫁出去了户口不迁是可以的,户口的迁移没有强制的规定。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性的。而且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已出嫁,但其户口未迁出,且其结婚后仍保留有土地并且在当地生活,具备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农村农业户籍妇女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地分配有生产资料,应视为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享有获取土地补偿款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已经出嫁为由排除其平等获取集体收益的权利
女孩结婚了户口不愿意迁走怎么办
离婚女方户口不愿意迁走怎么办
1、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
2、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在对方不同意迁出户口的前提下,应由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
3、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口本同址分户,以免影响双方的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女方户口不愿意迁走怎么办
婚都离了,如果对方不想牵走户口,你可以到派出所挂失户口本,重新再办一个户口本把离婚证拿着,自然就登出来了
玫瑰银 发表于 2024-03-11 01:44:58
离婚后把户口迁走可以让法院执行。
淡bo 发表于 2024-03-11 01:44:58
离婚后对方户口不愿意迁走,那是因为她没有地方可以去了,所以不愿意迁走,一点也不奇怪了。
浮云 发表于 2024-03-11 01:44:58
离婚后对方户口不愿迁走怎么办 那你可以找一些人进行协商
伊 发表于 2024-03-11 01:44:58
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小孩户口迁走,这就没有办法了,因为小孩的户口迁走,必须父母双方同意,那么只能协商协调了
他们说取微信的名字一定要很长很长 发表于 2024-03-11 01:45:21
小孩户口应归监护权一方。不是哪一方同意或不同意的事。另一方不同意,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HJ 发表于 2024-03-11 01:45:21
这个离婚了后小孩子是跟了跟谁呢?如果小孩子大了的话,可以让自己选择。如果小孩子小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看法院判给谁?要是法院判给了谁?对方还是不肯迁户口的话。那就可以告他。
濤濤 发表于 2024-03-11 01:45:21
夫妻离婚以后孩子是属于谁的监护人,孩子的户口就可以跟谁在一起?如果说孩子的监护权是爸爸妈妈就不能把孩子的户口迁走,因为对方又不同意,如果说离婚的时候协议上写好了,孩子是属于母亲的,这样的情况,孩子的迁移户口就可以随妈妈
晓时.Rocky 发表于 2024-03-11 01:45:21
其实孩子户口在哪里都一样,因为你们是孩子的父母都要为孩子好,户口在哪里不重要,主要是对孩子有利。孩子和谁生活在一起,或者在哪里上学户口就在哪里,不要因为生气而迁孩子的户口,这样会给孩子造成影响的。有事好好商量多为孩子着想。
Nico 发表于 2024-03-11 01:45:21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谁户口就跟着谁。为什么不同意迁走呢?到自己的户籍派出所另外开户就行了。
李永良@中微信通 发表于 2024-03-11 01:45:21
那就看你自己了 如果想迁直接找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男方阻拦也是可以找相关部门处理解决的
GEORES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可以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可可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高婚了男方不愿意让你把户口迁走这事他主不得,应找有关部门解决!
【加盐的咖啡】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迁户口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迁出户口的相关条例:
1.《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今生缘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没关系的,她不迁出户口也只是你们那里的空挂户,和你以后结婚不受影响,当然也分不到你的房子的。
丶单纯de丨Team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只有通过协商解决
淑慧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在对方不同意迁出户口的前提下,应由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
3、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口本同址分户,以免影响双方的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想你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法律解析:
没有影响。 我国法律在 结婚 和 离婚 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对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移户口,有很多因素,有时也很无奈。 例如女方没有房产,其工作单位能同意迁移到集体户上,是行得通的办法。 但如果工作单位没有立户或者不同意,女方迁移户口时的住所登记就成为问题。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 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 ,并已经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大海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1、嫁出去了户口不迁是可以的,户口的迁移没有强制的规定。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性的。而且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已出嫁,但其户口未迁出,且其结婚后仍保留有土地并且在当地生活,具备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农村农业户籍妇女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地分配有生产资料,应视为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享有获取土地补偿款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已经出嫁为由排除其平等获取集体收益的权利
女孩结婚了户口不愿意迁走怎么办
磊的宝贝《寒》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1、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
2、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在对方不同意迁出户口的前提下,应由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
3、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口本同址分户,以免影响双方的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老马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法律分析: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另当别论,男方可参照相关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猫咪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愿意迁走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离婚后,女方不愿意将户口迁走的,男方可以与女方进行协商,与对方商量之后,女方同意将户口迁出去的,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将女方户口从男方的户口本上迁出去;与女方进行协商后,女方还是不同意将户口迁出去的,男方可以询问相关政府部门,看是否可以将女方的户口强行迁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法律分析: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但又不想回到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向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water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可以选择不迁出户口,向派出所申报分户即可,可以办理女方一人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¼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女方可以选择不迁出户口,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可以办理女方一人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Thetimezipsby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派出所申报分户,办理女方一人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D---Renounceヾ 发表于 2024-03-11 01:45:59
他不愿意签出去的话,你可以把他的户口挂到你们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挂到派出所去就可以了,单独可以给他拿出去,这样就完全没问题
遗落的时光 发表于 2024-03-11 01:46:00
法律分析: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的,没有规定需要迁走,也没有规定说再婚后就必须迁走,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无为.LYF 发表于 2024-03-11 01: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