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的意义

提问人:爱_直至成伤。     发布日期:2024-03-11 03:16:02     浏览: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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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的意义

对于成人,离婚有积极意义的。

1.直面分离。无论你是主动还是被动离婚都是一次成长的契机,不能回避的分离课题。无论你来自什么样的家庭,分离都是所有人共同的生命主题。如果从未建立亲密关系,那分离的功课不是没有,而是一直存在,未曾浮现。如果建立了亲密关系,那么分离经常触碰你心灵的伤痛,莫名的焦虑,发脾气。如果积极主动面对是成长的良机,如果逃避就陷入纠缠。悲哀的是有很多很多人,90%的人一辈子纠缠,到老的时候各自独居一地,不相往来。而离婚是让你别无选择的必须面对的时候。有的人因离婚脱胎换骨,幸福生活。当然有的人继续回避或合理化,继续寻找新人填洞而陷入更大的恶性循环。分离是灵魂的功课,不醒悟会有更大的伤痛,甚至生命的代价来提醒你。直到你想跳出这个轮回,灵修或遁入空门。

2.独立自我。婚姻是两个人各发挥所长、联手拉一辆车,合力养育孩子照顾老人。离婚后,必须一个人“生活全能”地独自养育孩子和照顾父母,没有依靠。即使再婚,也是需要一段独立担当的时光。而且,越独立越好,越是能不“慌不择食”的情况下觅得良伴佳偶。独立是心理成长的第二阶段,由如骆驼忍辱负重的依赖到坚定清晰和为自己家人的担当。有句话活出精彩的自己“我若盛开,蝴蝶自来。我若精彩,天自安排”。苦难坎坷不可怕,可怕的是验证了对方嫌恶的样子。

3.新生活的新奇之旅。一个旧系统的打破,建立一个全新系统。全新系统有各种可能性,而你就是那个设计师。如果你已经面对了分离,做到了独立,得到相当大的思想自由,那么创意与智慧涌现,奇思妙想,一切皆有可能。清晰要什么不要什么,不冒犯社会价值观,但也不委屈自己。

4.教育子女处理感情和面对问题的宝贵经验。良好处理失败婚姻和应对各种生活困境,可以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积极乐观、不畏挫折的心理素质。尽管有大量的报道和生活实例,离婚对孩子带来极大消极影响,但对于有觉知和生活舵手来说是另外一番景象。

离婚的意义


1、“这种情况算不算已经离婚”:
(1)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就已经生效,调解书生效后与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说,当你们双方都签字后,从法律意义上说,你们已经离婚、不再是夫妻。
(2)有了离婚调解书,就不用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也不能再要求法院判决。
(3)但离婚调解书不是离婚判决书:判决书在送达后双方在上诉期内不上诉时生效;但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都签收后即生效,如果一方不签字即不同意调解,调解无效,法院应作出判决。
2、“”:离婚调解书在双方都签收后即生效、且在没有被经法定程序撤销前永久有效。
3、“一方重新要求分割财产怎办?”:
(2)还是在拿到离婚调解书后发现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要求【再次分割】财产?:这种情况可以重新起诉,但要注意时效:“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这是针对调解书中因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而没能在离婚中分割的财产,是再次分割、但不是重新分割,对原调解书中已经分割的财产不能再重新分割。

离婚调解书的有效期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2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关于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的问题,双方签收即生效,但法院还是会下裁定。调解书在双方签收的日期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收的,则以后签收者的签收日期为生效日期。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九条 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

离婚调解书的有效期

法律分析:调解书的效力:
1、终结诉讼程序。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
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起诉或上诉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内容。
4、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可以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离婚调解书怎么写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一、离婚调解后多久能收到判决书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

(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二、调解后还想离婚该怎么办

调解后还想离婚的,调解无效的,法院继续审理案件;调解和好的,需要有新情况或新理由才能在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

首先离婚调解分为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两种。诉前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诉讼调解是指一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一般当时就会开庭审理,然后由法院判决。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与其他民事案件不同,离婚案件的诉讼主体为夫妻双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GEORES     发表于 2024-03-11 03:36:54

法律分析:不是。离婚调解书属于民事调解书的一类二者不能简单等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的司法应用文之
一,具有法律效力。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頭脳警察     发表于 2024-03-11 03:37:00

法律分析: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sGaQh     发表于 2024-03-11 03:37:04

离婚调解书 ,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离婚调解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 的法律文书。即在 法院调解后 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 法院判决离婚 ,并由双方签字认可的离婚调解书。
一、离婚调解协议和离婚调解书联系离婚调解协议和离婚调解书都是一方 起诉到法院 离婚时,由法官居间调解产生的文书。这两者有密切的联系,没有本质性区别。一般情况下,法官会先让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共同签订离婚调解协议,然后法院会出具离婚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二、签了离婚调解协议,可不可以拒收离婚调解书签订调解协议后,可以拒绝签收调解书。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后反悔,拒绝签收离婚调解书的,离婚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应出具 离婚判决书 。但是,有一种例外情形,即:离婚调解协议上约定“离婚调解协议自双方签订捺印时生效”,当事人拒收调解书不影响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浅夏初晴     发表于 2024-03-11 03:37:08

对于 婚姻家庭 纠纷,采取调解方式解决具有一定的优势。 首先,婚姻家庭纠纷的性质适合调解。 婚姻家庭纠纷多源于日常生活,日积月累,很多事实和道理说不清道不明,法律往往难以为当事人提供直接有效的帮助。由于更多情理和道德的因素渗透其中,第三方适当介入调解往往是解决纠纷比较好的途径。 其次,调解具有自愿性和灵活性等多重优势,对解决纠纷有促进作用。 婚姻家庭类纠纷通过法律特别是司法途径解决,往往不具备足够的政策弹性,解决方案不一定能照顾到当事人每一项具体的需求。而调解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法律在当事人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一般不介入。因此,当事人可以就婚姻家庭领域的各种问题,通过调解的方式尽量得到公平合理地解决,因为调解方式具有解决问题的广泛性、解决手段的灵活性等特殊的优势。 最后,调解可以为当事人留有颜面,保持继续友好交往的可能,有利于社区和家庭的长久和谐。 中国传统文化中,撕破脸皮的事一旦发生,双方的感情和关系就很难回复。如法庭上的一决雌雄,可能会导致各方关系彻底走向破裂,难以再度和好。调解则破除了处理结果中你赢我输的对立,建立了双赢的格局,保留了双方的尊严,不仅纠纷易于解决,对未来关系的维持也留有了余地,这对于社区的和谐稳定无疑具有很好的作用。 工作的内容就是化解婚姻的矛盾,降低 离婚 的概率。婚姻发生危机的不在少数,因此,社会中对于婚姻调解工作也是很重视的,其目的就是降低离婚了挽回大家的婚姻。但是调解只是一种手段,能不能调解成功还得夫妻双方的努力。

吕清龙灬     发表于 2024-03-11 03:37:21

法律分析:婚姻家庭纠纷的性质适合调解,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中存在更多情理和道德的因素渗透其中,第三方适当介入调解往往是解决纠纷比较好的途径。而且调解具有自愿性和灵活性等多重优势,对解决纠纷有促进作用。调解方式具有解决问题的广泛性、解决手段的灵活性等特殊的优势。最后,调解可以为当事人留有颜面,保持继续友好交往的可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爱琴海     发表于 2024-03-11 03:37:21


1.如果有调解书算是离婚的。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Wall-E     发表于 2024-03-11 03:38:06

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可以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Annie_诗恬     发表于 2024-03-11 03:3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的调解书是不生效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韓善科     发表于 2024-03-11 03:38:06

法律主观:

夫妻双方对离婚或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到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与法律对双方是否应当离婚、孩子如何分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做出认定,并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向双方送达后生效。调解不成的,经即时判决。调解或判决离婚的,自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改调解书或判决书即可证明离婚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判决离婚是在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方式不以当事人是否完全同意而定,是根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的判决,带有强制性。在司法实践中,符合诉讼离婚的情形有一下几种:
(1)合法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等事项没有达成一致的:
(3)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男女双方结婚时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与协议离婚相反,诉讼离婚的执行力度大,解决的问题比较全面。子女随母方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凤兰     发表于 2024-03-11 03: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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