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跨與不跨,在於一步。 发布日期:2024-03-11 03:40:02 浏览:599
离婚起诉不判离,要三到六个月才能起诉判离。前提是当事人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离婚起诉不判离多久起诉判离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的情况:
一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二是如果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且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可以上诉或者判决生效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需要提供更充分的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具有的法定情形。
第二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作出判决,如果 法院 一直不判的,
(1)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建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 离婚 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 证人 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 户口 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6)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7)双方经济状况。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法律主观:
在现实生活中,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第一次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都会组织调解,不会判处离婚,这也是对双方家庭的考虑,也是对整个社会的一个稳定性考虑,如果调解之后六个月还是不行,就可以判离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审判起诉离婚,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西部人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CHINA PING AN周圣勋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微微一笑很倾城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张林生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原媛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代思羽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九夜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丁致友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安静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Nico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画末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消失的记忆 发表于 2024-03-11 03:59:36
我国法律规定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愿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则可再次起诉,那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因此,一个普通的离婚案件,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能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浅夏初晴 发表于 2024-03-11 04:00:50
法律分析: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的方向 发表于 2024-03-11 04:00:50
离婚一审没判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一、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离婚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荣辱不惊去留无意 发表于 2024-03-11 04:00:50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一般不会判离,但调解无效后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是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感情还没破裂,还有修复的可能,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抬头望望天空 发表于 2024-03-11 04:00:55
离婚起诉不判离,要三到六个月才能起诉判离。前提是当事人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永远平安 发表于 2024-03-11 04:00:56
回答"第一次起诉判不离,第二次 起诉离婚 肯定判离吗"的答案如下: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 离婚 的,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法官判离不离婚是根据双方婚姻感情的,第二次不一定就会判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 证据 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夫妻感情破裂 的认定及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证据。
1、“ 保证书 ”“道歉书”等, 婚外情 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 嫖娼 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 侵犯隐私权 。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 证人 证言。 (二)证明实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 伤残 、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 劳动教养 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 判决书 。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 举证责任 。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诉讼离婚 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 禁止结婚 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 结婚 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Hard man 发表于 2024-03-11 04:01:15
诉讼离婚没判离,上诉二审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决,不一定会判离婚。
因为一审已经判决不予离婚,而上诉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情况下或者一审法院判决存在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基本都是维持原判决。如果随意的改判,有损法院的权威性。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
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
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
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
木支 发表于 2024-03-11 04:01:15
诉讼离婚没判离,上诉二审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决,不一定会判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毛显仕 发表于 2024-03-11 04:01:15
1、如果上诉基本也不会判决离婚。
2、因为一审已经判决不予离婚,而上诉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情况下或者一审法院判决存在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基本都是维持原判决。如果随意的改判,有损法院的权威性。
Orange 发表于 2024-03-11 04:01:15
1、主审法官说“判离要等第一次判决书生效满一年”的说法没有法律根据,如果她不判离,可以上诉。但我想她的这句话不会写进判决书的,只要你有证据证明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你们又分居了一年(一年?),上诉判离的可能性很大。
2、需要说明的是,上诉后如果是有程序错误或是事实未查清,也可能二审法院不审理而是发回重审。
总之,如果你坚决要离婚,就不撤诉,坚持要求判决,否则的话又会陷入无休止的痛苦中。
Miss Huang ^_^ 发表于 2024-03-11 04:01:15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
无论是第二次起诉或者是上诉,如果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后还有和好可能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判离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它有两层含义:
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来源:
姚建林 发表于 2024-03-11 04:01:15
起诉离婚判不离的解决方式如下:
1、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不离后,等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2、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马上再次起诉离婚。
3、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诉讼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如下: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对方同意当事人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当事人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当事人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伐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24-03-11 04:01:31
起诉离婚的,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的,不会判决解除夫妻关系。因此,如果被诉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供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林瑶 发表于 2024-03-11 04:01:32
法律分析:一审判起诉离婚,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赣州市赣县区 发表于 2024-03-11 04: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