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怎么判给男方

提问人:从头再来。     发布日期:2024-03-11 04:56:16     浏览: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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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未满2周岁或者还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的,其他时候均有可能会判给父亲,出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判给男方:


1、母方患有恶性的传染疾病,或有患其他重大疾病,可能会因此影响到孩子成长的;


2、母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人的义务;


3、父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4、父方因年纪较大,可能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年龄的;


5、母方存在不良的嗜好或者有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6、母方的月收入过低,工作不稳定,并且没有固定住所的。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离婚孩子该怎么判给男方?

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的情况: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拓展资料: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离婚孩子该怎么判给男方?

法律分析:
1.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可能性较大。
4.比较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可能性较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孩子怎么判给男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孩子怎么判给男方

1女方自己不要的,给男方

2孩子满十周岁,在法官单独询问时候坚决表示跟爸爸的,给男方

3未满2周岁,一般随母,但是只要拿出女方虐待,家暴,吸毒,男女关系混乱,有传染病的,都会给男方

4已满2岁以上的,条件男方比女方优越太多的,给男方

5已满2岁以上的,条件相差不多的,那么以下情况会优先考虑给男方

男方已经绝育的,

男方无其他子女,女方有的

孩子从小就是爷爷奶奶带大的

等等

离婚孩子怎么判给男方

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的情况: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拓展资料: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胡守建     发表于 2024-03-11 05:17:08

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的情况如下: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装着宝时捷发动机的拖拉机     发表于 2024-03-11 05:17:08

离婚以后孩子判给男方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一般情况下: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二、特别情况下:

男方可主张2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佩奇~乔治     发表于 2024-03-11 05:17:08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未满2周岁或者还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的,其他时候均有可能会判给父亲,出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判给男方:


1、母方患有恶性的传染疾病,或有患其他重大疾病,可能会因此影响到孩子成长的;


2、母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人的义务;


3、父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4、父方因年纪较大,可能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年龄的;


5、母方存在不良的嗜好或者有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6、母方的月收入过低,工作不稳定,并且没有固定住所的。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阿狸     发表于 2024-03-11 05:17:08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未满2周岁或者还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的,其他时候均有可能会判给父亲,出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判给男方:


1、母方患有恶性的传染疾病,或有患其他重大疾病,可能会因此影响到孩子成长的;


2、母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人的义务;


3、父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4、父方因年纪较大,可能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年龄的;


5、母方存在不良的嗜好或者有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6、母方的月收入过低,工作不稳定,并且没有固定住所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水管工     发表于 2024-03-11 05:17:08

有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的时候,可能已经有了小孩。如果小孩已经成年的,那么就不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小孩没有成年的,是无法独立生活的,这就涉及小孩抚养权归谁的问题了,那么,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怎么办?下面,我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应该怎么办

通常的民事纠纷,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执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作为离婚判决孩子归属问题,很难进行执行,孩子不同于财产,如果强行执行,不利于双方,更不利于孩子。

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最好双方尽量协商,能够达成协议来解决,实在达不成协议解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哪一方可以提供孩子的教育环境、生活环境比较好的,就可以判给哪一方。当然,你也可以自动放弃抚养权,并表示会支付对方抚养费。

如果对方同意,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孩子有对方抚养,你支付抚养费就可以了。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由法院依对小孩成长发育有利的原则确定小孩归谁抚养。


三、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区别

要区分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

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委托自己的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代行监护,如果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是合法的,但是,在抚养子女过程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发现抚养条件发生了不利于子女的教育和个性发展的因素,这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同时,抚养权纠纷不影响父母亲权监护权和探视权等的存在和实施。

郭加栋     发表于 2024-03-11 05:17:09

最好双方尽量协商,能够达成协议来解决,实在达不成协议解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昔日温情已不在,婚姻也走到了尽头,都说好聚好散,可是当面临孩子的抚养权时,为人父母,还是会舍不得孩子离开自己的生活。这才变成了所谓的“夺子大战”“藏孩子”等。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怎么办?逐渐变成了单亲妈妈第一个要面临的挑战。下面我也整理了一些内容,快来看下吧!

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怎么办

、看孩子年龄换位思考:

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男方也不能就什么都不顾了,硬要藏起孩子。要看看孩子的年龄,如果孩子特别小,还在哺乳期或婴儿期,需要妈妈的喂养照顾,那作为男方就不要再去挣什么孩子了,满足一个做妈妈的心情,自己先出几个月的抚养费,待孩子大一点再把孩子接回来探视。


二、好好沟通妥善解决:

孩子判给了女方,说明女方这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男方不执行,不配合,作为女方可以约男方找个机会好好谈谈,沟通一下,为了孩子能够更好的生活,健康的成长,希望对方配合一下,刚离婚,也可以给男方一个期限,让孩子先跟着男方一段时间,这样也安慰照顾一下男方的情绪,然后把孩子再接过来,好好沟通互相理解,为了孩子事情还是能够妥善解决的。


三、多关心孩子用行动感化对方:

男方不执行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还有可能就是对女方不放心,担心女方照顾不好孩子,怕孩子跟着女方吃苦受罪,这种情况,女方就需要拿出自己的行动多抽出时间去关心孩子,多看看孩子,让男方感受到自己也是多么的爱孩子,关心孩子,不会让孩子吃苦的,能够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责任的,而不要动不动就走法律的程序,走法律程序有时候会让事情更不好处理解决。


四、退一步让对方多探望:

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男方不执行,一般情况下都是男方父母舍不得孩子,总感觉自己要是放手了,以后见孩子就难了,自己有探望权也会感觉女方会百般刁难阻止自己见自己的孩子,这种顾虑在实际生活中非常常见,所以作为女方为了缓解这样的一个僵局,最好再退一步,和男方再签订一份具体的探望孩子的协议,探望协议可以经法律公证,具有法律效力,让男方父母放心,消除这个顾虑,这样可能男方就不会那么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了。


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男方不执行,女方还联系不上男方,找不到男方,见不到自己的孩子,这种情况下,女方就不要犹豫不决,再念什么夫妻情谊了,过于心软心善有时候反而不上什么好事,直接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但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应该认真为孩子考虑,不要咄咄逼人,这样事情可能更好解决。对于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怎么办这个问题,男方也应该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这种方式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法院既已判决,就必须执行,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大家。

杨晶     发表于 2024-03-11 05:17:13

法律分析:针对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拒不执行的情况,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男方依然是拒不把孩子还给女方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对男方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给男方施加压力使得男方把孩子还给女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也应负协助执行责任。在审判实践中,法院除了会采取上述的对执行人处以司法拘留的做法外,法官也会向被执行的男方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若被申请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可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小小小小     发表于 2024-03-11 05:17:40

法律分析: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吴亦     发表于 2024-03-11 05:17:40

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的情况:第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第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第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李婷     发表于 2024-03-11 05:17:40


一、离婚孩子如何判


1、离婚孩子审判方式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主要考虑,经济状况、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5)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谢永浩     发表于 2024-03-11 05:17:40


一、离婚孩子怎么审判


1、离婚孩子审判方式如下:


(1)对处于哺乳期或者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原则上会将孩子判给母方抚养;


(2)双方中有一方无法经济独立,不能给予孩子基本的生活条件或者基本没有时间陪伴孩子成长的情况,一般无法取得孩子抚养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不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离婚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先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


2、如果是当时法院判的离婚,法院判决书上写着有抚养费的,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和执行申请书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ペ青柠檬*     发表于 2024-03-11 05:17:40


一、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男方不执行,女方还联系不上男方,找不到男方,见不到自己的孩子,这种情况下,女方就不要犹豫不决,再念什么夫妻情谊了,过于心软心善有时候反而不上什么好事,直接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二、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三、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但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狂放诗仙李太白     发表于 2024-03-11 05:17: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吴妹妹     发表于 2024-03-11 05:17:45

1女方自己不要的,给男方

2孩子满十周岁,在法官单独询问时候坚决表示跟爸爸的,给男方

3未满2周岁,一般随母,但是只要拿出女方虐待,家暴,吸毒,男女关系混乱,有传染病的,都会给男方

4已满2岁以上的,条件男方比女方优越太多的,给男方

5已满2岁以上的,条件相差不多的,那么以下情况会优先考虑给男方

男方已经绝育的,

男方无其他子女,女方有的

孩子从小就是爷爷奶奶带大的

等等

惠质兰心     发表于 2024-03-11 05:17:45

法律主观:

请问你们不离家是为了孩子考虑吗?你们夫妻间的感情是已经确实破裂,无法修复了吗?如果是的话,建议你们先协议离婚,你们夫妻间先协商好家产分配和 孩子抚养权 的问题,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们 写离婚协议书 ,避免法律漏洞和之后的纠纷等。如果 协议离婚不成 ,你们可以 到法院起诉离婚 。家产的分割,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想ྂ当ཽ年ཻ呐     发表于 2024-03-11 05:18:07

法律分析:
1.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可能性较大。
4.比较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可能性较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冯伟     发表于 2024-03-11 05:18:21

离婚 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也可以争取回 抚养权 。 可以与对方协商,若是对方不同意,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起诉处理。 当然得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孩子的 抚养 ,比如自己的经济收入、生活环境、文化程度、甚至生活习惯都比对方有优势。或者证明对方存在 家暴 、遗弃、吸毒、赌博等过错行为或者是存在疾病。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木木夕     发表于 2024-03-11 05:18:21


1、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他们说取微信的名字一定要很长很长     发表于 2024-03-11 05:18:21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哺乳期后抚养权法院会按照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男方如果条件优于女方更适合子女成长会判给男方。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原媛     发表于 2024-03-11 05: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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