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火炭上的一滴糖。 发布日期:2024-03-11 06:52:03 浏览:247
复婚后又离婚
离婚后又复婚
法律分析: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再复婚算二婚,有记录。通常情况下,男女双方第一次结婚时,婚姻登记机关会登记为已婚。离婚后就要上交结婚证,接着分发离婚证,系统登记也会登记为离异。虽然当事人双方复婚后,系统会显示已婚,但是离婚记录依然会在,只是再次结婚的对象还是同一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在复婚算二婚吗有记录吗
1、“请问去民政局登记的时候会有显示什么信息吗?”:
(1)如果怀化和长沙的婚姻档案已经联网:民政局的婚姻档案信息网中会显示她以前的婚姻状况;
(2)如果两地的婚姻档案还未联网:不会显示,但长沙的民政局会要求她出示婚姻状况的证明。
(3)是否已经联网,到长沙民政局或怀化民政局一问便知,目前同一省内的婚姻档案信息一般已经联网。
2、“他们会主动要你出示离婚证吗?”:会要求结婚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如果还没有联网,你朋友也应到怀化户口所在地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3、这事可能不太好隐瞒,最好是能向对方说明,否则现在能瞒过去,将来也会对感情造成伤害:不可能隐瞒一辈子。
离婚后会有档案记录吗
离婚后会有档案记录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后会有档案记录吗
肯定有记录的,
至善若水 发表于 2024-03-11 07:13:04
会有
随波遂流 发表于 2024-03-11 07:13:04
离婚会有记录,但是不会记录出轨,这个也是没有办法进行记录的,虽然会记录离婚这个情况,但是因为什么离婚的并不会写。
月光 发表于 2024-03-11 07:13:18
离婚档案里面是不会有婚内出轨记录的,需要在开庭的时候出具相关的证据,像这些证据全部都呈给法官之后,在离婚档案里面才会有这样的记录。
高文明 发表于 2024-03-11 07:13:18
在当今社会中,很多人在谈恋爱的时候是非常甜蜜的,也让身边的朋友吃了一大波狗粮。但是在结婚之后,可能有些人对这种婚姻状态已经开始厌倦了。为了寻求更好的刺激,就可能会在外面搞暧昧。如果大家发现了自己的另一半有出轨的行为,就要果断的离婚,不要因为自己的心慈手软而给对方一个机会。妻子婚内出轨协议离婚,离婚档案上会有婚内出轨的记录吗?怎么做才能有呢?
一、起诉给法院有一些人在出轨之后,被对方发现了,就死活不愿意签离婚协议书。这种情况下大家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起诉被法院,法院一般都会向着受害人这一方的。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让女方净身出户,出轨的行为不仅是对男方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只要夫妻双方有一天没有离婚,那么女方花的钱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是有权利要回的。
二、离婚档案一般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离婚档案上就会写着已离婚。对于离婚的一些原因,离婚档案上并不会过于详细的表明。因为在当今社会中,很多人离婚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如果要把每个人的离婚原因都写上面的话,可能会很麻烦,降低工作人员办事的效率。
三、互不打扰离婚之后夫妻双方能做的就是互不打扰,有一些人在离婚之后意识到自己所做的行为可能会对对方造成的伤害,就开始对对方拼命的纠缠。这种情况下,男方也可以进行报警处理。因为女方已经跟男方离婚了,那么男方在离婚之后也是一个自由人,没有任何人能够干涉男方自由的权利。希望夫妻双方都能够在离婚之后,找到一个更好的归宿。
丽珍 发表于 2024-03-11 07:13:18
婚姻登记档案上离婚原因应是协议离婚,但该协议作为附件保存,这离婚协议上是否有“出轨”二字,这要看你们怎么写的这份协议了。
董攀 发表于 2024-03-11 07:14:13
如果你们两个人现在已经婚姻破裂了,那么你们现在就选择了离婚,至于你们的离婚原因当然可以如实写,但是我觉得你们还是都给对方留一点颜面,在离婚档案上写一个别的理由就好了。
王永忠 发表于 2024-03-11 07:14:13
你好,离婚档案上没有婚内出轨记录。其实只要同意离婚,好聚好散,以后都会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可以了。不用管这些。
^ 发表于 2024-03-11 07:14:13
妻子婚内出轨协议离婚。离婚大案上当然是有婚内出轨记录的。因为在他的协议书上已经明确的写出了出轨的。所以档案上当然会有婚内出轨记录的。如果没有写。档案上就肯定会没有的。
荣辱不惊去留无意 发表于 2024-03-11 07:14:13
妻子婚内出轨协议离婚,离婚档案上会有婚内出轨的记录,以为你一定要写上不写上,如果将来还再次出现的时候,你没有证据了。
Peter 琴 发表于 2024-03-11 07:14:13
那不会了,离婚账号哈,不会写任何内容了,只会写上离婚的,不会把婚内出轨这件事情写上。
.晓荭. 发表于 2024-03-11 07:14:13
妻子婚内出轨,协议离婚,离婚档案上是不会有婚内出轨记录的,只会记录感情不和,同意离婚,如此而已。
小川 发表于 2024-03-11 07:14:13
这个离婚出轨是没有档案记录的只是有一个离婚证或者是结婚证其他的目前还没有进行统一的信息记录
water 发表于 2024-03-11 07:14:13
不会的,档案中是不会记录的如此详细的,而且这样的做法也会影响他人的未来。
陈哲妈妈 发表于 2024-03-11 07:14:13
没有的,出轨这个行为是没有办法进行一些记录的,只会说明一些离婚的真实情况的。
侯又嘉 发表于 2024-03-11 07:14:13
我个人感觉应该会有这样的记录,因为出轨并不属于什么违法犯罪行为,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且离婚档案上应该会写离婚的原因,如果双方同意的话应该会把出轨加上去,后面的人就能看到有这样的记录。在我们生活中,有时候一段婚姻也会因为某些原因走向毁灭的道路,有的人是因为感情不和,有的人是因为各种生活作风问题,婚内出轨就是离婚的最主要因素之
一,因为婚内出轨是对夫妻另一方的不尊重,而且也经常会让另一方难以忍受,所以很容易离婚。关于女方婚内出轨后协议离婚,离婚档案上是否有婚内出轨的记录这个问题,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一、一般来说,离婚档案都会写明离婚的原因,可能就会有这个记录。
去民政局离婚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知道会做一些记录,记录为什么离婚,如果有婚内出轨也应该会被记录上去,所以离婚档案上我感觉会有婚内出轨的记录,毕竟对方要问你们为什么要离婚。
二、婚内出轨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很多人会记住。
就算离婚档案上没有记录或者是没有离婚档案,出轨这种行为也会被很多人记住,因为夫妻双方家人肯定会对夫妻两人为什么离婚感兴趣,一旦传开来就会对出轨的那一方产生很大的鄙视,大家也会记住。
三、离婚证上面应该也不会写婚内出轨。
离婚之后双方可能都会持有一本离婚证,离婚证上面不会写有婚的出轨,所以想要找到这个记录离婚档案上应该有。但是我个人认为离婚档案应该不会存在夫妻双方手中,可能也会在民政局那里,所以那里应该会有婚内出轨的记录。
如果大家对于离婚档案上是否会有婚内出轨的记录这个问题有其他看法,可以跟我们聊一聊。
日出东方 发表于 2024-03-11 07:14:13
就该问题而言,婚姻登记机关应该对公民的婚姻档案长久保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同时,当事人婚姻档案丢失,属于档案管理机关的责任,当事人应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dong~dong~dong 发表于 2024-03-11 07:14:30
弄丢离婚档案可以选择去民政局找备案,档案局只是接收档案的单位,不是产生档案的单位,即档案局的档案都是别的单位交过去的。如民政局向档案局移交多少档案,档案局都记一一录在案,绝不会丢失,如果丢失,他们就负法律责任。一般离婚是需要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的,你们若是有这个登记,那么民政局那边肯定是有备案的。去民政局找备案,或让档案局重新建立一份。
朋友,天有不测之风云 发表于 2024-03-11 07:14:30
根据我的了解,弄丢离婚书的只有可能是民政局,因为档案局只是接收档案的单位,不是产生档案的单位,即档案局的档案都是别的单位交过去的。如民政局向档案局移交多少档案,档案局都记一一录在案,绝不会丢失,如果丢失,他们就负法律责任。你的...1517
林诗晴 发表于 2024-03-11 07:14:30
当事人离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申请补办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补办当事人的离婚证。如果是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登记
法律分析
弄丢离婚档案可以选择去民政局找备案,档案局只是接收档案的单位,不是产生档案的单位,即档案局的档案都是别的单位交过去的。如民政局向档案局移交多少档案,档案局都记一一录在案,绝不会丢失,如果丢失,就会负法律责任。一般离婚是需要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的,若是有这个登记,那么民政局那边肯定是有备案的。去民政局找备案,或让档案局重新建立一份。一般情况下,民政系统或法院必须保留当事人的材料和底档。如果当初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去判决地人民法院,凭借本人身份证可以调取判决文书。如果是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可以去协议办理的民政局调取底档。如果以上两家单位都没有档案,法律意义上根本没有结婚或者离过婚,一切都从新办理。如果离婚证丢失,可以继续补办。只要有当地村委会或者街道的证明,证明二人确实登过记,已经结婚,就可以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狂放诗仙李太白 发表于 2024-03-11 07:14:30
1、办理结婚登记(含复婚、补办结婚登记,下同)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A superW 发表于 2024-03-11 07:14:41
1999年登记结婚的答案,一般来自杨都在国家的婚姻登记处,有相关的的档案,而且他们会有一定的保存期限的,这个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都在相关的地部门
老马 发表于 2024-03-11 07:14:41
户口本上有,派出所的档案里应该永久存在的.
徐九星 发表于 2024-03-11 07:14:41
结婚证正式存档时间是2004年1月1日,存档的不是结婚证而是结婚登记表格。所以你询问的20年前办理的结婚登记是没有电子档案的,婚姻登记机关那里可能有纸质档案。
太可爱. 发表于 2024-03-11 07:14:41
离婚是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后,户口本不会更新,派出所的档案显示还是结婚的状态,一旦你要迁移户口,更换户口本,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就会登记新的状态了,也就是离婚状态。
天天 发表于 2024-03-11 07:14:41
答
离婚后的记录在民政局是要备案的,但是人事档案里是没有的.
温柔的谎言 发表于 2024-03-11 07:14:41
1、“请问去民政局登记的时候会有显示什么信息吗?”:
(1)如果怀化和长沙的婚姻档案已经联网:民政局的婚姻档案信息网中会显示她以前的婚姻状况;
(2)如果两地的婚姻档案还未联网:不会显示,但长沙的民政局会要求她出示婚姻状况的证明。
(3)是否已经联网,到长沙民政局或怀化民政局一问便知,目前同一省内的婚姻档案信息一般已经联网。
2、“他们会主动要你出示离婚证吗?”:会要求结婚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如果还没有联网,你朋友也应到怀化户口所在地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3、这事可能不太好隐瞒,最好是能向对方说明,否则现在能瞒过去,将来也会对感情造成伤害:不可能隐瞒一辈子。
胡守建 发表于 2024-03-11 07:14:41
离婚后会有档案记录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小幸运 发表于 2024-03-11 07: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