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怎么判才能父亲

提问人:海纳百川。     发布日期:2024-03-11 07:32:03     浏览: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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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家暴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孩子作为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要求禁止父亲接近或者伤害自己。

在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父亲是否存在家暴行为:如果父亲存在家暴行为,那么他在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受到影响。

2. 孩子的年龄和性别:对于年幼的孩子,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判决母亲抚养。

3. 父亲的悔过态度和改正行为的意愿:如果父亲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改正,那么他在判罚时可能会得到一定的从轻处理。

4.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表示愿意和父亲生活在一起,那么法院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综上所述,父母离婚父亲家暴孩子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但无论如何,家暴都是不能被容忍的行为,我们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儿童的权益。

父母离婚父亲家暴孩子怎么判

规定夫妻离婚时,未成年子女不满2岁的,因为属于在哺乳期,此时子女归女方直接抚养。如果子女超过10周岁,规定需要双方当事人征求子女的意见。

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协议,可到法院提出诉讼。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离婚孩子怎么才能判给女方


一、离婚孩子怎么审判


1、离婚孩子审判方式如下:


(1)对处于哺乳期或者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原则上会将孩子判给母方抚养;


(2)双方中有一方无法经济独立,不能给予孩子基本的生活条件或者基本没有时间陪伴孩子成长的情况,一般无法取得孩子抚养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不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离婚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先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


2、如果是当时法院判的离婚,法院判决书上写着有抚养费的,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和执行申请书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离婚孩子怎么才能判给男方

一般情形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10周岁的子女,首先会尊重子女意愿,其次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学历背景、子女长期生活环境、照顾子女时间等判定小孩的抚养权。

父亲起诉离婚的孩子怎么判

法律分析:没有血缘关系的话一般来说是争取不了抚养权,判给女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和父亲没有血缘关系,离婚孩子怎么判

收集证据,要收集到前夫 不负责证据然后起诉变更抚养权

Beiz.     发表于 2024-03-11 07:52:40

去法院上诉。

冯姐     发表于 2024-03-11 07:52:40

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已经把孩子判给母亲抚养了,父亲如果不配合的,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mmstar 醒     发表于 2024-03-11 07:53:00

你好,法院的判决书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如果父亲未按照判决要求履行义务,作为母亲来说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对双方做和解工作,如果父亲仍不配合,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Chuanky(建川)     发表于 2024-03-11 07:53:00

法律主观:


一、离婚孩子怎么能归爸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从上述可知,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大多会从双方经济条件以及孩子自身的年龄和意愿综合考虑。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李妍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2

法律分析: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原则上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归女方直接抚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mmstar 醒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7

父母离婚孩子跟母亲条件,具体如下:


1、母亲已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疾病或其他情形;


5、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具体如下:


1、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离婚一个月需要付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的抚养费给子女;


2、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的抚养费给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风信子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7

一般情形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10周岁的子女,首先会尊重子女意愿,其次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学历背景、子女长期生活环境、照顾子女时间等判定小孩的抚养权。

September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7

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先组织双方就孩子抚养权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从保障子女权益的角度来确定抚养权。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条件及文化水平、孩子此前的生活环境、自己的父母是否同意并有能力帮忙照顾孩子,这些都是法院在处理孩子抚养权时会考虑的。如果您需要争夺抚养权,尽可能提出自己抚养孩子有利的证据。

ξ婞褔vīp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7

可以申请判回给你,改变监护人,你得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好好管教孩子

糖炒板栗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8

离婚后孩子判给了父亲,父亲又不管,母亲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稳定性、经济状况等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归谁抚养,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收集证据。

尘埃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8

夫妻离婚了,孩子判给了父亲,父亲不管,母亲收集证据,上诉法院,要求孩子的监护权,要求法院重新判决,内因为父亲不管孩子对孩子成长不利,有可能重新判定孩子的监护权。

林深时见鹿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8

这样的情况你最好把孩子的抚养权争取过来,让孩子胖了,父亲父亲还不管,你也也可以去法院告父亲,他这属于犯了一切罪,所以为了孩子的幸福,妈妈最好把孩子抚养权争取过来,自己养让父亲他抚养费

永远的0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8

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帮你。维护公众的利益。如果他真要不赡养孩子。或者不带。他会。触犯法律会坐牢的。那么他不想坐牢,他就必须带孩子,这样你就放心了。

黄皮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8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了父亲,而父亲却意外死亡了,母亲跑了,孩子无人抚养。首先
第一步。需要征求孩子的近亲属同意交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抚养。如果确实无人抚养,只能送到福利中心由国家抚养。但是公安局会通过户籍查找他母亲的下落,找了她母亲以后,会交给她的母亲抚养的。

爱琴海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9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父亲,父亲意外死了,母亲跑了孩子没人管怎么办,这个可以找政府,政府来协调孩子去处,如果母亲找不到就应该问问爷爷奶奶,如果爷爷奶奶不在或是没有抚养能力就看叔叔愿意收养不,如果叔叔不在或不愿意抚养政府就会把孩子送福利院。

VIVIAN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9

可以找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祖父母,姑姑和叔叔叔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这些人都不存在了,那么孩子就由政府出面送到孤儿院。

小红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9

可以由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或者孩子的其他长辈代替父母抚养。

生死相依     发表于 2024-03-11 07:53:29

父母离婚受到伤害最大的是孩子,不管是孩子抚养权给了父亲还是给了母亲,对孩子来说都不是一个完整的家了。父亲有抚养权却不抚养孩子,母亲可以把抚养权要过来。

MoMo     发表于 2024-03-11 07:53:30

父母离婚以后,孩子判给父亲,但父亲不抚养孩子,这样的父亲太少了,不负责任,既然判给你了,你就对孩子好些,孩子是,可怜的,在这种情况下,妈妈只能把孩子接走,父亲拿抚养费,如果他不拿抚养费,就起诉他,这样父亲太气人了,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

啊威     发表于 2024-03-11 07:53:30

父母离婚之后,孩子判给了父亲,但是父亲不扶养,这种情况建议到法院起诉去解决,最好还是跟着母亲吧,因为这种父亲非常的不负责任

面条@师傅     发表于 2024-03-11 07:53:30

这种情况,你可以起诉他的爸爸,夺回抚养权的,心疼孩子,你来抚养,让他出抚养费,该给孩子的全要回,现在社会上很难解决的 问题就是家庭问题。你说的父母离婚,孩子判给父亲,父亲不抚养孩子。如果按照法律程序上就到派出所告他到法院告他。法院就会按照法律。那也规范这样的父亲。但是这样的人,他会很顽固的,这给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孩子最无辜。

Mr.Halson     发表于 2024-03-11 07:53:30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了父亲,但是父亲不抚养孩子的话,可以去法院告父亲,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也可以把抚养权变更为孩子的母亲,然后由父亲支付抚养费。

A 楼兰城主     发表于 2024-03-11 07:53:30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父亲,但父亲不抚养孩子,处理方法
一,去法院要求法官督促他抚养孩子,方法
二,要求法院重新判,判给母亲抚养,前提是母亲同意抚养,然后父亲出抚养费。

郭加栋     发表于 2024-03-11 07:53:30

如果父母离婚,孩子判给了父亲,但是父亲不扶养孩子,这种情况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作为孩子,母亲也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因他的父亲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去抚养孩子,所以这种情况作为孩子的母亲应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A superW     发表于 2024-03-11 07:53:30

这个问题本来比较简单,如果法院已经把孩子判给父亲,而父亲却不抚养孩子,那么孩子的母亲就可以准备好证据,直接起诉该父亲,撤销其监护权并拿回抚养权。同时,这位父亲还需要向孩子的母亲支付抚养费,这一点可参考《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当然,如果法院把孩子判给了父亲,而父亲不仅不愿意抚养,而且就连母亲也不管。换言之,虽然母亲看不惯父亲的行为,但她因为自身条件的问题,恐怕也不愿意拿回抚养权并养育这个孩子。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比较麻烦了!

首先,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处理原则对拒绝抚养子女的父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强行判决给某一方,更严重一点,还会根据相关《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款对其父母实施惩戒。

然而无论如何,由于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除非有近亲属愿意抚养,并替孩子起诉该父母,拿到监护权,否则理论上法院还会将抚养权强行判给父母其中一方。当然,如果该父母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有遗弃和虐待行为,那么他就很有可能触犯刑法,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总的来说,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也就是父亲不履行抚养义务,母亲想拿回抚养权最好。但如果母亲也不愿意抚养,那就等着法院强行判决吧!但无论结果如何,这对孩子来说都不是一个好的结果。

林诗晴     发表于 2024-03-11 07:53:30

法律主观:


一、 离婚 怎样孩子判给母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 子女抚养 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获得抚养权的条件

(一)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二)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三)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四)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五)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六)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七)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八)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在律师 代理 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综上所述,离婚后若母亲想要争取孩子的,那么最好首先和孩子父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需要向法院证明自己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花千骨     发表于 2024-03-11 07:54:08

法律主观:

一、 离婚 孩子怎么能归爸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 子女抚养 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
因此,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在律师 代理 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从上述可知,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大多会从双方经济条件以及孩子自身的年龄和意愿综合考虑。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天缘策划     发表于 2024-03-11 07: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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