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必须两个人一起领证吗

提问人:姚建林。     发布日期:2024-03-11 08:28:03     浏览: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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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绝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离婚登记时,可以约定不超过一个月的冷静期。这个冷静期主要是为了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重新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以及处理好一些可能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然而,如果双方都坚决要求离婚,或者一方有严重家庭暴力、重婚等行为,法院通常会直接判决离婚,不需要设置冷静期。

所以,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主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正在考虑离婚,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必须冷静期吗

离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办理。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一方办不成。

办离婚证的手续如下:


1、若双方协议离婚,则双方携带签订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会先让夫妻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后的30天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若诉讼离婚,则只需带离婚判决书、身份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办理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不能自己一个人去。协议不成,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时是原告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

因此,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办理吗

离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办理。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一方办不成。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是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

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只能当事人本人进行。但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婚姻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在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村民)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都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解除婚姻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终止将引起夫妻人身关系消灭、共有财产清算、子女抚养方式变更、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办理吗

法律分析:是的。这个程序是这样的,先共同去民政局递交材料,然后第31天到第60天内在共同去办理现在离婚需要两个人同时去民政局办理,然后隔一个月后,两个人也要去领取离婚证,这两次都必须两人去,期间任何一人反悔都不能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过后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吗?

1.根据你陈述情况提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冷静期为30天,自协议离婚登记申请之日始计算日期届满30日时,双方到场签字即可办理离婚手续。适用法律民法典1077条。

我心飞翔     发表于 2024-03-11 08:48:23

这个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这只是民政部门鉴于人性化,而一种建议

淘宝店铺:熊大农家干货     发表于 2024-03-11 08:48:23

离婚不是必须需要冷静期的。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经过三十天的法定离婚冷静期。但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离婚的,只要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即可判决离婚,无需离婚冷静期。

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而且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还要再冷静反思。

综上所述,国家法规离婚冷静期仅适用到民政部门申请的协议离婚,并不适用于诉讼离婚。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离婚都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如果诉讼离婚中,因为出轨、家暴、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导致婚姻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美丽人生     发表于 2024-03-11 08:48:23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一定要执行,但是诉讼离婚不需要经过冷静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李泽鑫     发表于 2024-03-11 08:48:23

法律主观: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必须本人去领离婚证。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是与身份联系密切的严格的法律行为,只能由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办理,他人不得替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姚建林     发表于 2024-03-11 08:48:25

“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在离婚冷静期出台的情况下,离婚有两种方法。第一种的方法是等离婚冷静期三十天过去以后双方一起去办理离婚,第二种方法是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进行离婚。因为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那么当30天后一方不同意离婚,离婚方式另一方可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二、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与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经过法院调解教育仍不悔改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男方殴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伤残,而男方遗弃女方等情况;(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于以上列举的情形,法院都要求提起诉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以证明确有其事,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

巩泽玉     发表于 2024-03-11 08:48:33

法律主观:

离婚不是必须要有一个月冷静期。冷静期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才有的,所以如果双方是办理的诉讼离婚手续就没有离婚冷静期。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浅雪酥柒诺     发表于 2024-03-11 08:48:39

【法律分析】:是的,要等一个月。现在协议离婚必须要等一个月,因为现在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濤濤     发表于 2024-03-11 08:48:39

现在规定离婚登记以后,必须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以后双方到场才可以去领取结婚证。

D.     发表于 2024-03-11 08:48:39

法律分析:离婚冷静期需要满30日。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只要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也是为了减少冲动型离婚,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让夫妻双方冷静思考、妥善抉择。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白鹤的白;;     发表于 2024-03-11 08:48:39

对呀,离婚三十天冷静期满后,必须双方本人都到场,最后确定需要离婚,就发给离婚证。

山有木兮,木村拓哉     发表于 2024-03-11 08:48:39

现在我国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这是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30天过后,离婚的男女双方拿着有效证件直接去办理

经典漆唐玲玲     发表于 2024-03-11 08:48:39

回答:您好,离婚冷静期的30天后,必须本人和配偶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超过30天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就需要重新申请登记。

如果认为协议离婚比较麻烦,或者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争议较大的,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过立案,开庭审理,最后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男方,诉权是受到部分限制的。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初心     发表于 2024-03-11 08:48:54

法律分析:离婚冷静期30天后必须本人去领离婚证。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Xhan一     发表于 2024-03-11 08:48:5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具体而言,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主要是指妥当安排未成年子女和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所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用和教育费用如何负担、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探视权的行使等;财产问题的处理,主要指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并就一方是否对有生活困难的一方给予经济帮助或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隐匿财产如何处理等内容作出安排;债务处理,即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予以明确,并就如何清偿作出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蓝天     发表于 2024-03-11 08:48:58

是的,离婚必须要一个月冷静期。根据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玉洁冰清幽兰     发表于 2024-03-11 08:48:59

是需要双方一起去婚姻机关领取离婚证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如果是双方未共同到婚姻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话,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当对夫妻双方进行适当的调解。如果是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并且调解无效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或者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等情况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根据国家有关离婚相关的法律中规定,对于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还有登记(发证),这五个步骤。总的来说就是,从开始到拿到离婚证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去至少三次。第一次,双方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还有一式三份的书面离婚协议,然后要去去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后发给《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就开始进入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第二次,在冷静期满后的三十日之内双方共同申请。第三次,双方要共同到婚姻机关领取离婚证。要注意的是,以上的所有流程都应该由本人亲自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IRVING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0

法律分析:不是必须的。离婚并不一定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对于离婚冷静期目前只停留在建议的环节,离婚冷静期并没有强制,婚姻生活中的离婚冷静期是在议案、搜集建议的环节,并没有法律,因而它是没有强制的,将来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会执行也必须依据具体情况来剖析。涉及到离婚冷静期的执行也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执行处理,最终由夫妻双方来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陌上花开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2

离婚必须要过30天的冷静期。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离婚冷静期过后30天内都可以领取离婚证,超过时间视为撤销离婚。

青丝染白雪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2

不是。协议离婚中有冷静期,但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处的三十日,是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MoMo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2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李sir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2

是的!必须一个月!我们也是这样!不然不给离婚!我们都是二婚!我们也是因为小孩!我们的情况和你们差不多!我们的小孩才一岁!我们也是二婚!我们也是因为孩子!但是我们离婚后!我们的小孩一岁!我们也没有复婚!我们现在也在打官司!但是我们也没有复婚!因为我们的小孩!我们的经济!我们的生活!我们都不允许我们复婚!因为我们的小孩!所以我们现在也没有复婚!但是我们还是有联系的!我们也没有断!但是我们的联系也是很少的!因为孩子小!我们也没有时间!所以我们现在也没有复婚!但是我们还是有联系的!我们也没有断!但是我们的联系也是很少的!因为孩子小!我们也没有时.

胡溢鑫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2

不一定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并没有强制,婚姻生活中的离婚冷静期是在议案、搜集建议的环节,并没有法律,因而它是没有强制的,将来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会执行也必须依据具体情况来剖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日月星辰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2

离婚必须要过30天的冷静期。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离婚冷静期过后31天内都可以领取离婚证,超过时间视为撤销离婚。

千言万语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2

只能给双方带来更痛苦的等待。

辞 旧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2

协议离婚冷静期是必须执行的,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作出以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

另外,若夫妻双方没有在30日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协议离婚的,双方协商一致到任意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与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To红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2

法律分析:是的。这个程序是这样的,先共同去民政局递交材料,然后第31天到第60天内在共同去办理现在离婚需要两个人同时去民政局办理,然后隔一个月后,两个人也要去领取离婚证,这两次都必须两人去,期间任何一人反悔都不能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晨晨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2


一、离婚必须冷静期一个月吗


1、离婚必须要过30天的冷静期。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离婚冷静期过后30天内都可以领取离婚证,超过时间视为撤销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Nico     发表于 2024-03-11 08: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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