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丁致友。 发布日期:2024-03-11 09:32:02 浏览:859
协议离婚需要到结婚登记处进行办理离婚手续,而结婚登记处一般就是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所以协议离婚的话就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管辖的法院一般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而且在判决书生效起就算是离婚了,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就不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离婚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吗?
协议离婚不是必须要回到户籍所在地。
协议离婚可以到结婚登记地办理,也可以不到结婚登记地办理,到任何一方的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吗
协议离婚是要求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若公民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只能在当地居住满1年以上而且办理当地有效的居住证再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您好,现在离婚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就需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出离婚诉讼。由于协议离婚比较简单,所以很多夫妻都是选择这种离婚方式,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相关证件,在提出离婚申请之后,还需要30天的离婚冷静期,然后就可以拿离婚证。
申请离婚一定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吗?
您好,现在离婚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就需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出离婚诉讼。由于协议离婚比较简单,所以很多夫妻都是选择这种离婚方式,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相关证件,在提出离婚申请之后,还需要30天的离婚冷静期,然后就可以拿离婚证。
离婚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流程如下:
1、书写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包括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当然前面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必不可少。最重要的还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虽然所需要的篇幅最少但却最重要,所以一般要律师指导下完成最好。起诉状一般情况下是一式二份,每增加一个被告多增加一份;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证据材料直接关系案件的胜败,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胜诉之本。一般情况下,证据的份数和起诉状是一样的,也是一式二份的,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份证据。证据一般都是递交复印件的,原件都是自己保留,但开庭时必须核对原件;
3、准备好上述诉讼材料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情况下管辖权的法院就是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也就是区一级法院,也包括本区法院的派出法庭。如果被告是外地人的管辖权法院就是其中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例如居住证上的写明的地址就是经常居住地;
4、法院收到原告的立案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按法律规定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但深圳的大多法院立案时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一般都是当场受理的,如果是复杂的案情,法院也有可能只先收下材料,等研究之后再通知是否受理;
5、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一般在5日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对方收到后在15日内答辩,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等答辩期过后,法院就可以安排开庭日期;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因涉及到人身关系,所以开庭当日双方必须亲自到庭,以接受法庭的调查,如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申请不亲自到庭,等法庭准许后还必须出具是否同意离婚书面意见;
8、正常情况下,在开庭后大概30天左右一般法院会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做出判决是否准予原告的离婚请求,并一起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判决。这里说明一下关于能否判决离婚的经验,一般情况下,有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千里求姻缘一线牵 发表于 2024-03-11 09:50:19
A-王浩然 发表于 2024-03-11 09:50:19
笑看风云 发表于 2024-03-11 09:50:19
Danae. 发表于 2024-03-11 09:50:19
勿扰 发表于 2024-03-11 09:50:19
张晓平 发表于 2024-03-11 09:50:19
俏也不争春 发表于 2024-03-11 09:52:02
A superW 发表于 2024-03-11 09:52:02
终生有效 发表于 2024-03-11 09:52:02
丁丁 发表于 2024-03-11 09:52:02
起诉离婚,你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决定你应该在那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离开住所地情形:
(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24-03-11 09:52:42
双方都不在户口所在地的,可以在原告,即女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快的
三,两月可以办理完。
A9 发表于 2024-03-11 09:52:42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周杰 发表于 2024-03-11 09:52:42
离婚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你这个在哪儿领的结婚证就需要去哪儿办理离婚手续,异地是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
猫叮少女. 发表于 2024-03-11 09:52:51
不是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离婚吗?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回夫妻任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起诉方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不强迫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起诉人在立案前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朕 发表于 2024-03-11 09:52:51
夫妻在同一个城市,不是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夫妻在同一个城市,不是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夫妻在同一个城市,不是户口所在地,需要带相关证明,身份证到车居住地的当地办离婚手续也是可以的
井厚涛 发表于 2024-03-11 09:52:51
可以到当地法院协议离婚,但是你们要提供以下证明,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居住证(能证明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就可)第二必须由你们双方任何一方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三如果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回你们双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外地是不行的。必须经法院。但还有一个前提就是你们对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没太大争议才行!
花 发表于 2024-03-11 09:52:52
可以在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办理
Tistan Chen 发表于 2024-03-11 09:52:52
法律分析:离婚不是必须到登记地办理,一般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无为.LYF 发表于 2024-03-11 09:52:52
亲,你好。不在户籍所在地可以办理离婚。不在户口所在地是否能办离婚,要按离婚方式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可以在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但是可以在非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夫妻双方在户籍外的经常居住和生活的,就算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也不能在双方户籍外的地方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在户籍所在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亲亲您好???????? 您反馈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啦~不用重复询问哦????~人工解答排队中呢~~现在是人工回复人工解答哦 ~空闲会及时回复呢~请保持耐心等待哦~感谢理解 记得关注我 以
HJ 发表于 2024-03-11 09:53:02
可以的。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渔夫 发表于 2024-03-11 09:53:02
协议离婚的,必须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如果起诉离婚的都可以。
hap 发表于 2024-03-11 09:53:11
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离吗?
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许云舒 发表于 2024-03-11 09:53:11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离婚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董攀 发表于 2024-03-11 09:53:26
可以的。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五阿哥 发表于 2024-03-11 09:53:26
当然
冯伟 发表于 2024-03-11 09:53:44
可以,要带上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
卒迹 发表于 2024-03-11 09:53:58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手续一般必须到户口所在地,但仅限于协议离婚。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不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的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其经常居住地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二条夫 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witness 发表于 2024-03-11 09: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