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王永忠。 发布日期:2024-03-11 09:48:04 浏览:799
法律主观:
宣告失踪后一方直接向人民 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用诉讼的方式离婚,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宣告失踪可以离婚吗
夫妻中一方失踪的话,对于未失踪方来说无疑是痛苦的,同时也渴望新的生活。这个时候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后起诉离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是可以再婚的,重新开始家庭生活,否则的再婚的话涉嫌重婚犯罪。
关于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是否可以再婚时,应该先了解被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就是为被宣告失踪人建立财产代管制度。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营。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营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因此可知道被宣告失踪并不说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只有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想法院提出离婚而且被判决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被解除。如果是宣告死亡的话,那从宣告当日起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再婚。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其夫妻关系根据以下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结果:
1、配偶没有再婚的。撤销死亡宣告后,其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2、配偶已经再婚的。即不能自行恢复,欲恢复只能与再婚者离婚后,才能再和前一个配偶复婚。
3、配偶已经再婚且再婚以后的婚姻关系又不复存在的。被宣告死亡的失踪人生还回来以后,配偶与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并非可以自行恢复。
来源锦州律师:
由此可知,如果一方失踪,其配偶如果想要再婚的话,是可以的,不过需要跟对方解除婚姻关系,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婚姻关系,否则会涉嫌构成重婚罪,对于相关程序不太了解的话,建议最好可以找个一方下落不明专业的律师介入,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被宣告失踪的人的配偶可否再婚?
到达法定日期后,可以再婚。再婚后失踪人出现的,已经存在的婚姻关系不会自行解除,是有法律效力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据此可知,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后,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并不即行恢复,而是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即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才恢复。
被宣告失踪的人的配偶可否再婚?
法律主观:
一、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恢复的条件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配偶再婚,以及再婚后又高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由于上例中孙某的情况属于后一种,即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这就决定了赵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需要履行结婚手续。
二、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不是。要终止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二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间终止婚姻关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时可自动终止,宣告死亡或者离婚必须经过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亡,配偶可另行结婚。
三、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无顺序
有,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四、宣告失踪可终止婚姻关系吗
可以的。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两年)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并不自动终止,双方均不得再婚,否则构成重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宣告失踪的婚姻关系
法律主观:
一、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恢复的条件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配偶再婚,以及再婚后又高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由于上例中孙某的情况属于后一种,即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这就决定了赵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需要履行结婚手续。
二、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不是。要终止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二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间终止婚姻关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时可自动终止,宣告死亡或者离婚必须经过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亡,配偶可另行结婚。
三、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无顺序
有,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四、宣告失踪可终止婚姻关系吗
可以的。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两年)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并不自动终止,双方均不得再婚,否则构成重婚。
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
明天更好 发表于 2024-03-11 10:06:38
羽扇 发表于 2024-03-11 10:06:38
齊朮赱ิ舝 发表于 2024-03-11 10:06:38
红红 发表于 2024-03-11 10:06:38
威廉 发表于 2024-03-11 10:06:38
沁 发表于 2024-03-11 10:06:38
吴永 发表于 2024-03-11 10:06:38
Yuki 发表于 2024-03-11 10:06:38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规定,自然人被宣告失踪的,其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只有宣告死亡,被宣告死亡者婚姻关系才自动终止。自然人被宣告失踪的,如果其配偶要离婚的,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爱你无悔 发表于 2024-03-11 10:08:50
不可以,宣告失踪后可以。
发表于 2024-03-11 10:08:50
夫妻中一方失踪的话,对于未失踪方来说无疑是痛苦的,同时也渴望新的生活。这个时候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后起诉离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是可以再婚的,重新开始家庭生活,否则的再婚的话涉嫌重婚犯罪。
关于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是否可以再婚时,应该先了解被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就是为被宣告失踪人建立财产代管制度。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营。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营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因此可知道被宣告失踪并不说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只有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想法院提出离婚而且被判决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被解除。如果是宣告死亡的话,那从宣告当日起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再婚。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其夫妻关系根据以下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结果:
1、配偶没有再婚的。撤销死亡宣告后,其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2、配偶已经再婚的。即不能自行恢复,欲恢复只能与再婚者离婚后,才能再和前一个配偶复婚。
3、配偶已经再婚且再婚以后的婚姻关系又不复存在的。被宣告死亡的失踪人生还回来以后,配偶与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并非可以自行恢复。
来源锦州律师:
由此可知,如果一方失踪,其配偶如果想要再婚的话,是可以的,不过需要跟对方解除婚姻关系,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婚姻关系,否则会涉嫌构成重婚罪,对于相关程序不太了解的话,建议最好可以找个一方下落不明专业的律师介入,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阿七 发表于 2024-03-11 10:08:50
宣告失踪一般为失踪两年后,向法院提起宣告失踪程序,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就能提起离婚诉讼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witness 发表于 2024-03-11 10:08:58
法律主观:
宣告失踪后一方直接向人民 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用诉讼的方式离婚,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来是未到来 发表于 2024-03-11 10:09:02
夫妻中一方失踪的话,对于未失踪方来说无疑是痛苦的,同时也渴望新的生活。这个时候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后起诉离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是可以再婚的,重新开始家庭生活,否则的再婚的话涉嫌重婚犯罪。
关于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是否可以再婚时,应该先了解被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就是为被宣告失踪人建立财产代管制度。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营。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营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因此可知道被宣告失踪并不说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只有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想法院提出离婚而且被判决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被解除。如果是宣告死亡的话,那从宣告当日起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再婚。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其夫妻关系根据以下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结果:
1、配偶没有再婚的。撤销死亡宣告后,其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2、配偶已经再婚的。即不能自行恢复,欲恢复只能与再婚者离婚后,才能再和前一个配偶复婚。
3、配偶已经再婚且再婚以后的婚姻关系又不复存在的。被宣告死亡的失踪人生还回来以后,配偶与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并非可以自行恢复。
来源锦州律师:
由此可知,如果一方失踪,其配偶如果想要再婚的话,是可以的,不过需要跟对方解除婚姻关系,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婚姻关系,否则会涉嫌构成重婚罪,对于相关程序不太了解的话,建议最好可以找个一方下落不明专业的律师介入,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Annie_诗恬 发表于 2024-03-11 10:09:23
宣告失踪的人的配偶不得再婚,否则就是重婚必须是宣告死亡,才可以再婚。被宣告失踪后,其配偶必须通过离婚诉讼,判决离婚后方可再婚。
吉祥如意 发表于 2024-03-11 10:09:23
不可以,宣告失踪后是不可以再婚的。宣告失踪后可以宣告死亡,当宣告死亡到期后就可以再婚了。人失踪了的话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所以不可以再婚。
*^_^*田田 发表于 2024-03-11 10:09:23
宣告失踪到期后,配偶可以再婚.
时光荏苒 发表于 2024-03-11 10:09:23
经过婚姻登记结婚是有效的。
玉洁冰清幽兰 发表于 2024-03-11 10:09:23
到达法定日期后,可以再婚。再婚后失踪人出现的,已经存在的婚姻关系不会自行解除,是有法律效力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据此可知,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后,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并不即行恢复,而是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即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才恢复。
長風破浪 发表于 2024-03-11 10:09: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也就是说,不用宣告失踪或死亡,一样可以起诉离婚,一样可以判决离婚。
shirley 发表于 2024-03-11 10:09:34
【爱】团队-法律人士【06号】很高兴能够为你服务,希望我能帮到你!诉讼离婚的程序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愿你和你的家人天天开心 希望采纳!》群:59453102;
有舍才有得 发表于 2024-03-11 10:09:34
法律主观:
什么是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宣告失踪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有效,一方不得再婚。如果要离婚,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宣告失踪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代管人。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由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样便于受诉人民法院就近调查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也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公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是寻找该公民、等待其出现的期间。公告寻找失踪人,是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必经程序。因为宣告失踪是一种推定,而这一推定又将给被宣告失踪的公民带来重大影响。所以,为了充分保护该公民的民事权益,使判决建立在慎重、准确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必须发出公告。判决公告期满,该公民仍然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确认申请该公民失踪的事实存在,并依法作出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的判决。如公告期内该公民出现或者查明下落,人民法院则应作出判决,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结束之后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下一步的申请。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冬梅 发表于 2024-03-11 10:10:04
法律主观:
什么是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 法院 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宣告失踪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 宣告失踪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有效,一方不得 再婚 。如果要 离婚 ,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 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 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 意外事故 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宣告失踪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代管人。 管辖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166条的规定,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由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样便于受诉人民法院就近调查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也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公告 根据《 民事诉讼 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是寻找该公民、等待其出现的期间。公告寻找失踪人,是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必经程序。因为宣告失踪是一种推定,而这一推定又将给被宣告失踪的公民带来重大影响。所以,为了充分保护该公民的民事权益,使判决建立在慎重、准确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必须发出公告。 判决 公告期满,该公民仍然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确认申请该公民失踪的事实存在,并依法作出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的判决。如公告期内该公民出现或者查明下落,人民法院则应作出判决,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结束之后可以根据相关的 法律法规 作出下一步的申请。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缘 发表于 2024-03-11 10:10:05
法律主观:
一、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恢复的条件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配偶再婚,以及再婚后又高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由于上例中孙某的情况属于后一种,即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这就决定了赵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需要履行结婚手续。
二、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不是。要终止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二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间终止婚姻关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时可自动终止,宣告死亡或者离婚必须经过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亡,配偶可另行结婚。
三、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无顺序
有,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四、宣告失踪可终止婚姻关系吗
可以的。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两年)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并不自动终止,双方均不得再婚,否则构成重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A9 发表于 2024-03-11 10:10:16
首先要确定你的配偶失踪是否属实
Xhan一 发表于 2024-03-11 10:10:32
两年
张嘉喻 发表于 2024-03-11 10:10:32
这种情况要配偶失踪两年以上,在报失踪并进行公示以后,法院就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离婚
蓝月亮 发表于 2024-03-11 10:10:32
法律主观:
一、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恢复的条件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配偶再婚,以及再婚后又高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由于上例中孙某的情况属于后一种,即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这就决定了赵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需要履行结婚手续。
二、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不是。要终止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二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间终止婚姻关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时可自动终止,宣告死亡或者离婚必须经过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亡,配偶可另行结婚。
三、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无顺序
有,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四、宣告失踪可终止婚姻关系吗
可以的。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两年)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并不自动终止,双方均不得再婚,否则构成重婚。
阿七 发表于 2024-03-11 10: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