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的一年的时间该从何时起算?

细帝

细帝

从你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起算。

我要变瘦灬

我要变瘦灬

你好,从婚姻登记之日起,即结婚证上的时间。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小琦

小琦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

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

从登记之日起。

王磊℡¹⁵¹³⁵⁴³⁶⁷⁷⁰

王磊℡¹⁵¹³⁵⁴³⁶⁷⁷⁰


一、自受胁迫方结婚登记之日起算,即受胁迫方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


二、自受胁迫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即受胁迫方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这种情况主要考虑到在胁迫的婚姻中,有的受胁迫方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如绑架、拐卖的妇女被迫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这些妇女在被他人限制人身自由,有关部门未解救前,是无法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的,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受胁迫方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时间必须待其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理想

理想

今天我们讲的是民法典系列节目中关于受胁迫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都知道有一种婚姻叫受胁迫的婚姻,那么这种婚姻在法律上有没有法律效力?出现了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上一篇:香港婚姻法全文 不要网址

下一篇:婚姻法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