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三十二条、四十六条对婚外情的界定为有伴侣和他人同居,请问这又如何解释

一心

一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上一篇:谁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

下一篇:2018新婚姻法有对于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姻破裂的法律条例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