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非鱼
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为了明确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通过约定财产制使财产所有权鲜明,以防止婚后就财产产生纠纷难以取证。《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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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我国《民法典》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这给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是有明确规定的。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第二条、汽车归属,
第三条、存款、股票、股权,
第五条、债权债务,
第六条、生活支出,
第七条、受让财产,
第八条、其它,甲方(男方):乙方(女方):,20××年月日20××年月日,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一)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