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也不争春
如果是男方在婚前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话,这种意义上来说男方的行为可以看做是赠与行为。房子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当然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就比较保险,或者签署婚前协议,协议的话只要双方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书面的就行。
如果男方只是支付了首付,婚后你们共同还款的话,该房产所有权应该是属于你,但是你要对男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
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
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不忘初心
房产是婚前购买,又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该住房产权就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产权归女方一人所有,。
由于男方实际出资,可以凭出资凭据,主张对女方的债权,可以要求女方还钱,这个法律支持。
好人
你好,房产证上写的就是女方名字了 而且是未婚的时候 这个就是了哦
leo
房产是婚前购买,又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该住房产权就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产权归女方一人所有
如果是男方在婚前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话,这种意义上来说男方的行为可以看做是赠与行为。房子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当然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就比较保险,或者签署婚前协议,协议的话只要双方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书面的就行。
如果男方只是支付了首付,婚后你们共同还款的话,该房产所有权应该是属于你,但是你要对男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
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
上一篇:请问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