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
法律问题:男方先提出离婚的,现有一个2岁的小孩,婚后我无工作,像这种情况我能否要求一定的赔偿?如果小孩抚养权给他,女方能否要求赔偿呢? 秦律师:在中国没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一说。对于夫妻在离婚时的赔偿或补偿是有这一说法,但前提是对方有过错,如有外遇、吸毒、赌博、虐待家属、遗弃家属,等等。如果没有过错,一般是不存在赔偿的问题的。对于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小孩归他抚养,你反而要出钱给他。因为小孩是要抚养费的。 方律师:如果你们能私下处理的,不用上法院。不能私下处理的,必须上法院。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进入首页拨打律师咨询电话,进行免费律师咨询。 相关知识——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对于离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方式,可采用一次性给付,也可采用分期按期支付;对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离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截至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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