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出台,有女儿的家庭是不是要提前备好婚房?你怎么看?

新 尚 人

新 尚 人

我觉得这个新婚姻法有问题,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买房子在一起生活也是双方两个人一起生活居住,凭什么有女儿的家庭要提前备好婚房,男人什么都不出直接过来当赘婿吗?

阿峰

阿峰

可以准备,有经济基础是好的。我觉得不错,提前准备好婚房,可以避免纠纷。

胡申

胡申

我觉得婚房应该是为两个小年轻以后的家庭生活锦上添花的,如果变成了强制性的,那么谁又愿意生儿育女呢。

一心

一心

其实并不是这样子的,我觉得这样子的要求对于女方的家庭也是不公平的。

Aaronืฎ

Aaronืฎ

要不要提前备好婚房主要看个人的家庭经济情况,有钱的话,法律没有新规定,也可以买房。

新婚姻法的出台主要是针对家庭财产的分割,如果夫妻关系和睦,基本是用不着的。

新婚姻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全文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结婚、 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共51条。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上一篇:什么时候能实施离婚冷静期

下一篇:民法典中姻亲不列为家庭成员,那么夫和妻各自的家庭成员一样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