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点儿
没有改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这个年龄,并不是非结婚不可的年龄,国家号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身的情况和要求,适当地推迟结婚时间。法定婚龄与晚婚号召,一个是防止早婚,一个是提倡晚婚;一个是强制规定和强制执行,一个是提倡和号召,不应将两者人为地对立起来。经过宣传教育,有些达到婚龄的人坚持要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给予办理结婚登记。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即男女一方或双方不足法定婚龄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属于晚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当然最近是有传要将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提前,但尚未进入相关法律。
VIVIAN
在法定结婚年龄要“调整”的传言影响下,不少刚刚达到结婚年龄的情侣,都纷纷登记结婚。
“刚满20岁或者22岁就来结婚?这都不是新闻了,最近我们每天都要接待刚满20岁或者22岁生日就来结婚的新人。”黄刚梁说,仅昨日,就有6对男方是22岁生日或者女方是20岁生日前来结婚登记的新人。据不完全统计,到现在大约有30对刚满20岁或者22岁的“寿星”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
昨日,记者也恰好遇到了一对刚好是女方20岁生日的情侣。这位“寿星”表示,她决定结婚和听说法定结婚年龄变动“有一定的关系”。“因为都在说结婚年龄要变动,所以父母就催着我们把婚结了。”
对此,排队长龙中的“大龄青年”们有些“气愤”。“平时没见过这么挤的!他们怎么会相信法定结婚年龄要改这个事情?”30岁的李先生于昨日中午来婚姻登记机关,但却只拿到了3月6日的26号。“只有明天上午再来了。这哪是婚姻登记处?这分明就是进超市,甚至比超市还要紧张!”
相关说法
市民政局:结婚年龄要改属谣传
昨日上午9点30分,记者来到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时,分管婚姻登记的副处长胡鸿正忙着接电话。短短10分种内,他就接了5个电话,每一个电话他都在解释“结婚法定年龄不会改”。
胡鸿苦笑着说,这十多天来,他每天都会接到几十个市民打来的咨询电话,甚至连部分区(市)县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也来电询问,结婚法定年龄是否要改。最开始,他被弄得一头雾水,“我们没听说呀?这消息从哪里来的?”后来搞清楚后才哭笑不得。胡鸿说,其他如温江、郫县、龙泉等区(市)县也有不同程度的“突击结婚”的情况出现,“但还是双流表现得最突出。”
“这肯定是谣传。男的法定结婚年龄还是不得早于22周岁,女的不得早于20周岁。”胡鸿明确表示,目前还没有修改《婚姻法》的官方消息,2008年结婚年龄不会做调整。他还委托本报向市民澄清:结婚法定年龄是国家根据我国的实情而制定的,不会随意更改。
专家说法:《婚姻法》不会改年龄
对于这一谣言,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说:“有些地方传言这次《婚姻法》修改会提高法定婚龄,引起了一些地方突击结婚,但是实际上修正案草案对于法定婚龄并没有修改,还是保持了现在《婚姻法》的规定。”据悉,《婚姻法》规定,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鼓励晚婚晚育。
文
这种谣言4年以前就流传了,不过都是假的。现在的法定结婚年龄没变
学不乖
没有年龄变化
桐宝
最新法定婚龄: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的界限。
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为保障在婚龄问题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也应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